總則
組織情況
1、組織全稱:“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
2、隊伍口號:榮譽、忠誠、使命。
3、隊伍宗旨:“傳承紅色文化,點燃紅色之火”。
“愛我國旗,壯我國威,護我國旗,重於生命”。
4、行動指南:“心繫國旗,樂於奉獻,嚴守紀律,率先垂範”。
5、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隊歌為《國旗護衛隊隊歌》。
歌詞如下:
迎著東方的晨曦,懷著赤誠的情意,
伴著莊嚴的樂曲,我們升起了國旗,
國旗,國旗高於一切,我們向你敬禮,
時刻護衛在你的身旁,永遠飄揚我們心裡;
迎著東方的晨曦,懷著赤誠的情意,
站在光榮的哨位,我們守衛著國旗,
國旗,國旗重於生命,我們世代銘記,
時刻護衛在你的身旁,永遠飄揚在我們心裡。
6、每一批新隊員在正式加入國旗護衛隊之前,需面向國旗宣誓。誓詞如下:
我志願加入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接受愛國主義教育,增強愛國主義情感,熱愛祖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嚴格執行《國旗法》,自覺遵守國旗護衛隊章程,堅決遵守紀律,絕對服從命令。刻苦訓練、勇於奉獻繼承和發揚國旗護衛隊精神,堅決完成國旗護衛隊交給的各項任務。以我火紅青春,譜寫國旗禮讚;用我熱忱生命,捍衛國旗尊嚴。銘記肩上的責任:愛我國旗,壯我國威,護我國旗,重於生命!
主要任務
1.參加校運動會,各個學院運動會,開學典禮,校周年慶等活動升旗儀式以及校外活動升旗儀式。
2.每日東西區升旗。
3.主辦校運會。
4.新生軍訓輔訓。
5.校運會各學院方隊主訓。
6.參加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迎新晚會。
7.舉辦新隊員入隊儀式,元旦晚會,周年慶典等文藝晚會。
8.幫助煙臺中國小校(包括煙臺三中,實驗中學,煙臺九中,祥和中學,瀟翔國小,龍海國小,魯大幼稚園等)舉辦升旗儀式,組建國旗班,宣講中國紅色革命和建設理論、國旗法、魯東大學校史等有關知識。
組織機構人員分配情況及主要職責
1、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由男子、女子支隊組成;下設隊長1名,副隊長2名,女子支隊隊長1名,女子支隊副隊長1名,及秘書處、外聯部、文藝部、宣傳部、作訓部、體能部、裝備部、督察部各部部長;隊員由四十名男隊員、三十名女隊員組成。
2、本組織採用年度競選制。
3、各人員主要職責:
隊長:
①.把握國旗護衛隊的發展方向,指導國旗護衛隊的訓練。
②.帶領全隊隊員愛護國旗,學習並嚴格遵守《憲法》、《國旗法》、《國徽法》,對國旗、國徽、國歌使用的規定,熟練掌握整個升旗儀式程式。
③.負責國旗護衛隊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學校有關政策的轉達和解答。
④.負責策劃、製作國旗護衛隊全年各項工作計畫,對全隊的日常訓練管理負總責。
⑤.定期組織召開隊內會議。
副隊長:
①.配合隊長負責國旗護衛隊的各項工作。
②.具體分管作訓部、外聯部、宣傳部等各部門。
③.一名副隊長負責精神文明建設。
④.一名副隊長負責隊伍日常訓練。
女子支隊隊長:
①.配合隊長工作。
②.負責部門工作。
③.協助副隊長負責精神文明建設。
女子支隊副隊長:
①.配合隊長工作。
②.負責部門工作。
③.協助副隊長負責隊伍日常訓練。
外聯部:
①.與校外中國小及企業事業單位聯繫合作。
②.負責與學校各學院,各級社團聯繫。
③.為國旗護衛隊舉辦的活動拉贊助經費。
④.建立完善的客戶資料檔案,維持與客戶的友好關係。
⑤.外聯部對外代表著國護精煉能幹的形象。
培養方向:口才,組織(校園活動)能力,交際能力。
秘書處:
①.負責隊伍相關資料、表格的整理、製作。
②.對國旗護衛隊的經費收支做出規劃,並管理。
③.負責下達國旗護衛隊的通知。
④.妥善保管、整理隊伍資料、各屆隊員檔案。
⑤.負責組織國旗法考試。
培養方向:口才,文筆,熟練編輯策劃。
宣傳部:
①.負責國旗護衛隊的對外宣傳工作,聯繫其他社團,宣傳國護各項活動。增進與校內社團的溝通與交流,更好地宣傳國護的精神風貌。
②.負責國旗護衛隊各活動拍照工作,整理活動圖片視頻等資料。各種儀式晚會前製作相關視頻以及PPT等。
③.對QQ空間、微信公眾平台、人人網、新浪微博、騰訊微博、貼吧等網路平台進行管理,為活動進行前期、後期宣傳,並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及時更新隊內活動,發揮交流宣傳作用。
④.負責每一屆的圖片展活動及日常宣傳用到的海報看板等設計製作,提高國護的知名度。
⑤.負責設計製作請柬。
⑥.負責撰寫有關活動的新聞稿,發言稿,演講稿等。
培養方向:口才,文筆,熟練電腦軟體(會聲會影,PS等),書法,繪畫,攝影。
文藝部:
①.負責國旗護衛隊日常訓練間隙的休息時間開展各項文體活動。
②.負責籌劃並組織國旗護衛隊開展隊內的聯歡娛樂。
③.負責國旗護衛隊元旦晚會以及周年慶晚會等。
④.負責與藝術學院以及學校藝術類社團聯繫交流。
⑤.負責保管隊內的演出設備。
培養方向:口才,策劃組織(晚會,慶典)能力,自排多人節目的能力,交際能力。
作訓部:
①.計畫大一隊員日常訓練。
培養方向:科學有效地組織訓練,對口令、流程的熟悉程度,正確恰當的對訓練
狀況作出處理的能力。
裝備部:
①.負責軍裝的管理,對軍裝的使用情況做詳細記錄總結。
②.負責購買隊內所需物品。
③.負責各項活動的後勤服務及善後工作。
④.負責組織隊員進行校外活動(比如:海邊燒烤)。
⑤.負責組織隊員完成日常任務。
培養方向:對裝備制式、數量熟知,協調、組織事務的能力。
督察部:
①.監督及檢查西區及東區操場的日常升旗。
②.日常隊員考勤及紀律問題的監督。
培養方向:公正、負責的能力,對請假原因輕重緩急的判斷力。
體能部:
①.排練軍體拳,倒功操,擒敵術,格鬥,戰術動作等節目。
②.協助裝備部做好活動後勤工作。
③.負責大一隊員的體能訓練。
培養方向:詳細、準確、讓人易懂的教學能力,交際能力,良好的身體素質。
註:
①.加強隊員部門之間的協同合作。
②.各部門嚴格規定任務完成時間,因拖延誤事者須受到批評教育、接受處分。具體由各部門自行制訂獎懲規定。
③.各部門另行計畫部門具體事宜。
隊員職責:
①.堅決完成好各項任務;提高自身的軍事動作業務素質,按時、保質、保量的參加並完成好訓練任務。
②.學習、宣傳國旗、國徽、國歌知識;宣傳愛國主義教育,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
③.從自我做起愛護國旗,嚴格遵守《憲法》、《國旗法》、《國徽法》中對國旗、國徽、國歌使用的規定,自覺維護國旗護衛隊隊員形象。
④.積極按時參加日常會議、訓練,不遲到不早退。
⑤.積極提供國旗護衛隊日常活動方案及提供對隊里開展活動的意見。
日程安排
年度流程計畫
①.新生入學一個月內開始納新,根據本學期情況完成納新,包括新隊員的部門安排。
②.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完成日常訓練、國旗知識普及部門工作展開的初步工作,保證充足的日常訓練時間並有計畫的安排宣講國旗知識時間;合理的安排部門工作時間,包括文藝部節目排練及體能部訓練等。
③.新年初始主要進行隊內的聯歡及聚餐,增強隊員之間的聯繫交流。
④.新生入學的第二學期主要為集訓時間,為校院運動會、企業運動會做準備,同時外聯的工作要全面開展。上任務期間,集訓次數增加、強度加大。
⑤.最後進行隊內聚會及總結一年工作等項目,並商榷改進計畫,完成換屆。
年度目標
每一位隊員都有一定的國旗知識,以優異的成績完成各項任務。每一位隊員都有良好的學習成績和心態。隊員與隊員之間團結互助,感情深厚。為部分中國小升旗,與相關企業合作。排成代表國旗護衛隊的特色節目,在各個媒體平台上完善宣傳工作。每位隊員學會軍體拳、格鬥式等相關技能,提升個人身體素質。在訓練中有一定的計畫及創新。
隊員選拔程式
1、選拔時間:
國旗護衛隊於每屆新生軍訓時,統一公開面向大一新生納新;
2、報名。
要求報名的學生填寫報名表並於指定時間、指定地點交表。由護衛隊成員統一安排初試。
3、報名條件及選拔要求:
(1)思想道德方面
①.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國旗事業,擁護《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章程》。
②.品行端正,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團隊精神;有紀律感、時間觀念;樂於奉獻、吃苦耐勞。
③.願意且能夠嚴格遵守國旗護衛隊各項規章制度,自願積極長期承擔升降國旗任務。
④.大學之前無任何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2)身體素質方面
①.男生身高180cm—190cm,女生身高168cm—180cm。條件優異者可破格錄取。
②.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動作協調。有相關特長者可優先錄取。
③.要求佇列動作過硬、軍姿標準、形象氣質佳。
4、面試:
①.第一次面試:所有交表同學接到通知到指定地點集合,按身高分組選拔。形體不勻稱、動作不協調、身高不達標者淘汰。
②.第二次面試:要對通過一次面試的同學進行一定時間的日常訓練考核,期間態度不端正者,動作較不協調者淘汰。最後進行口才、表現力、態度、禮貌等品格品性的面試,最終確定30名女隊員,40名男隊員。
國旗護衛隊各項規章制度
為將國旗護衛隊規章制度落實到實處,增強國旗護衛隊成員的集體及紀律觀念,讓國旗護衛隊的管理步入正軌,特制定《國旗護衛隊規章制度》共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國旗護衛隊隊員行為守則
1、 熱愛祖國,維護祖國的利益和尊嚴,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立志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2、 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抑制各種腐朽思想和錯誤觀念。
3、 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關心學校的建設與發展,遵循校訓。
4、 熟知《國旗法》且自覺遵守《國旗法》。
5、 勤奮學習,謙虛誠實,尊重科學,積極進取,勇於創新。
6、 熱愛國旗護衛隊,自覺遵守國旗護衛隊的各種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7、 堅持訓練,認真對待例行訓練,並以此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質。
8、 增強責任心和榮譽感,認真完成每一次執勤任務。
9、 注重個人品德修養,儀表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誠實待人,舉止得體,尊重師長,樂於助人,以樹立國旗護衛隊隊員良好的個人形象。
10、以國旗護衛隊的利益為重,自覺維護國旗護衛隊的榮譽和尊嚴,嚴禁破壞隊內風氣,做出有損隊伍聲譽的事,並以個人的實際行動為國旗護衛隊增光添彩。
訓練制度
1.時間:
佇列訓練:每周二,四早上6:10——7:10,
每周六8:00——11:30, 14:00——18:00。
體能訓練:每周二,四晚上21:10——21:50。
2.著裝:
周二周四早晚訓練需穿運動裝,夏天不可穿裙子,短褲,拖鞋;冬天不可穿過膝大衣,棉手套,女生必須束髮,不許佩戴任何首飾,不許化妝。周六訓練必須穿迷彩,膠鞋(穿黑色長襪),戴帽子,扎腰帶。
3.遲到及缺席:
隊員因病因事無法參加訓練需提前請假並及時主動申請補訓,無故遲到或缺席訓練應給予相應的懲罰。
4.訓練:
要求全體隊員態度嚴肅認真,精神高度集中,訓練刻苦努力,不可私自嬉戲打鬧,交頭接耳,不聽口令,私改動作,在訓練中如有隊員有違紀行為,可視其情節嚴重給予處分。
例會制度
第一條 國旗護衛隊隊員需按規定時間提前十分鐘到會議地點參加日常例會,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第二條 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例會者,需要向督察部請假,督察部在會議通告。
第三條 請假需會前提前申請,會後請假一律按缺席計,遲到請及時到督察部報到,以免按缺席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申請,不得由別人帶為請假,請假必須以簡訊的形式,負責人回復同意後有效。
第五條 開會前請關閉通訊工具,或調為靜音,以免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會議期間嚴禁說笑,吃零食,打電話,玩手機,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行為,時刻保持良好坐姿。
第七條 總結工作要認真,有問題當眾提出,大家共同解決。
第八條 與會人員需自帶筆本做好會議記錄。
第九條 會議結束後,與會人員應該將座椅擺回原處,隨手帶走自身物品,不得
隨意亂扔紙屑,保持會議室清潔衛生。
第十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所有。
以上內容如有違反,將參考《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例會內容:
1、會議開始前對兩周內遲到缺勤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2、秘書處報賬。
3、傳達上級精神。
4、總結前一周工作,布置之後一周工作。
5、必要事項的集體討論建議。
6、自由發言。
日常升、降旗制度
為加強國旗護衛隊隊員對西區、東區及北區操場的國旗、校旗的升降工作的了解,規範升降旗流程,依據《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章程》制定本部升降旗之規定。
(一)操場升旗
因操場升旗多為學校或企業運動會升旗,擔任此處國旗校旗升降的負責隊員要為擎旗手和護旗手。
1、前期準備。
擎旗手及護旗手應在運動會開始的前一天檢查旗桿和旗幟是否損壞並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總負責人。
2、升降旗時間。
降旗的時間為夏季(五月——十一月)18點之前,冬季(十二月——
四月)17點之前。降旗後將國旗(校旗)放到西門傳達室內專門放置國旗(校旗)的位置。
(二)西區升旗
1、前期準備
西區升旗安排情況應在每個學期開學之前完成,總負責人分單雙周將男生分組,指定每組的負責人。負責人應在升旗的前一天負責通知本組隊員,安排好升旗人員及升旗時間。
2、升降旗時間。
①升旗時間:應不晚於當日的七點五十分。
②降旗時間:夏季(五月——十一月)應不晚於18點。冬季(十二月—— 四月)應不晚於當日的17點。
3、升旗工作。
每次升降旗後,由當日的負責人填好升降旗表,並將國旗校旗放在指定位置,將搖把放入鐵箱內,並檢查所有物品是否齊全,做好詳細記錄。並通知第二天需要升旗的負責人提醒其升旗,並對總負責人做好反饋工作。
4、其他情況。
①總負責人應定期檢查旗桿使用情況,如有損壞,應及時向老師匯報,並及時向修理人員報修。
②總負責人應安排好時間,定期打掃西區旗台,保持旗台乾淨整潔。
③總負責人應在大型節日或特殊情況可在西區舉行升旗儀式,每學年應不少於一次。
(三)東區升旗
由於東區離主區相對較遠,因此應在東區另設一名負責人管理東區升旗的各項事宜。升降旗的具體時間以及流程同西區升旗。
註:
1、本隊隊員應切實履行作為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隊員的責任與義務,對國旗、校旗的升降工作完成情況應及時反饋。
2、各個區域的升降旗原則上由男生負責,女生輔助男生將各項任務完成。
3、國旗校旗在升降時切不可落地,每次降旗後應將旗幟按規定方法將旗綁好。
4、旗幟如有破損,應立即向負責人反映,對破損旗幟應立即更換。
5、寒暑假及大型節假日假期結束前應檢修各旗桿是否損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6、日常存放國旗應始終保持國旗的整潔、按組經常清洗,嚴禁污損旗面。
7、遇惡劣天氣情況可不用升旗,除當天執行升旗任務的人員外,遇突然下雨而國旗仍在旗桿上,國旗護衛隊全體隊員都有義務將旗收好,並將情況向隊長說明。
8、假期期間按上級安排升、降旗。
9、未按時升、降旗的。該組每人記一次缺勤。因個人疏忽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分。
附:升旗儀式程式
1、全體肅立、全體師生員工面向旗桿正站立。擎旗手右手擎國旗(旗桿部分貼在右胸前),兩名護旗手在出旗手兩側,護衛隊跟隨其後有節奏地經過主席台和隊伍時,由齊步換正步走到國旗下,擎旗手上前一步將國旗授給揚旗手,做好升旗準備。
2、升國旗,奏國歌,國歌開始時敬禮,國歌結束時禮畢。升旗開始,全體師生員工面對國旗立正,行注目禮,目光隨國旗地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顧。場外人員在升旗開始時,也須駐足行注目禮。
3、全體師生齊唱國歌(可默唱)。
4、領導講話、國旗下的講話或愛國主義教育。國旗下講話由學院領導或學工部老師執行。要求講話者服裝整齊,演講稿簡短而主題突出,教育性強。演講完畢,宣布儀式結束。
5、儀式結束,隊員撤回。
服裝管理制度
第 一 條 為加強軍裝管理,維護軍裝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條例。
第 二 條 本條例所稱軍裝是指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現行裝備的07式禮賓服及其標誌配件;軍裝包括: 軍帽(含帽徽),軍裝上件(含肩章、領花)、軍褲,武裝帶、綬帶以及軍靴。所有權屬於護衛隊。
第 三 條 國旗護衛隊軍裝,由裝備部負責統一管理,並對軍裝使用情況做詳細檢查、記錄。
第 四 條 國旗護衛隊成員在執行升旗任務,慶典活動及大型文化活動時集體身著軍裝,任務完成後及時回宿舍換裝,並在兩天內歸還,未經批准不得身著軍裝。
第 五 條 正確身著軍裝,保證軍裝整潔,不得隨意佩戴軍帽。
第 六 條 身著軍裝,須維護國旗護衛隊形象,不得與人嬉戲打鬧、抽菸喝酒或有其他有損國旗護衛隊形象的行為。
第 七 條 國旗護衛隊軍裝未經上級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外借須經老師同意,並由隊長安排外借事宜,隊員擅自外借軍裝,首次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獎懲制度》進行績效扣分處理,再次外借,給予嚴肅處分。借用軍裝者,應正確穿著軍裝,不得損害國旗護衛隊形象。
第 八 條 愛護並妥善保管軍裝,按時歸還軍裝,損壞軍裝或丟失零部件,當事人須按原價賠償。
第 九 條 軍裝清洗外套由裝備部統一安排清洗 ,軍襯衫由隊員自行清洗。
第 十 條 黑色隊服為隊員專屬物品,不得外借。
本條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實行;最終解釋權歸國旗護衛隊所有。
2014年進行第一次修改。
2016年進行第二次修改。
著裝要求
(一)、執行大小型升降旗任務時,須著正裝(正裝需佩帶白色手套),執行其它任務時,聽從指揮者要求,另行著裝。
(二)、穿著正裝時:
1.軍帽戴正,保持國徽端正,防風帶經耳前繫於下顎下方。
2.肩章整理平整。
3.將上衣前後的褶皺整理於腰兩側,褲子褲腳蓋住皮鞋面為宜,不要拖地,需穿黑色長襪。
4.腰帶紮緊於上衣第三四扣子之間。
5.肩帶應從背部腰帶中央處起,穿過右肩肩章與另一端繫緊。
6.襯衫扣子都要扣緊,衣襟扎於褲腰內,不要外露(秋冬季節保暖衣服的衣領和袖口不得露出)。
7.領帶鬆緊要適中。
8.保證皮鞋光亮。
9.保證白色手套潔淨。
10.任何人不允許佩戴耳飾,戒指,手錶,項鍊等任何飾物。男生不得蓄鬚,頭髮不得長於帽牆外3公分。女生升降國旗時須束髮無劉海,不得化濃妝。
(三)穿著迷彩時:
1. 軍帽戴正,保持國徽端正,邊沿整理規整。
2. 肩章整理平整。
3. 將上衣前後的褶皺整理於腰兩側,上衣所有扣子都需扣緊,袖口的扣子要扣緊。
4. 腰帶紮緊於下數第二個與第三個扣子之間。
5. 膠鞋須配穿黑色長襪,鞋帶要繫緊。
辦公室值班要求
1、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完成自己的值班任務。
2、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作詳細記錄,做到交接班清楚,不留隱患。
2、愛護公務,辦公室物品由值班人員負責管理使用,借出必須在借出登記表記錄清楚。
3、除任務外,所有人員禁止在辦公室打撲克、吃喝、放音樂,並由值班人員監督,值班人員有權上前制止。
5、值班人員因病、因公、因私出缺,請人代班或依次遞補要提前向秘書處請示並做好記錄。
6、做到辦公室內整潔、衛生。
7、事情見機行事,關於自己不能做決定的事情及時請示。
8、學生會鑰匙及時歸還。
9、禁止玩弄辦公室槍枝等裝備並嚴厲禁止上傳帶有辦公室物品的圖片。
本條令即刻起效,如有違反按照《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值班制度》進行懲罰。
獎懲制度
為使隊伍朝著正規化發展,規範每位國旗護衛隊隊員的行為,客觀公正地審評各位隊員、鼓勵參與隊內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第 一 條 本條例適用於全體國旗護衛隊隊員。
第 二 條 獎懲以考察方式實行,滿分為100分,具體分為懲罰和獎勵兩方面;懲罰從訓練、日常升旗、例會、條件要求、形象要求等方面進行考察。具體要求如下:
(一)、懲罰機制:
1、訓練方面
(1)、遲到扣10分;連續遲到兩次,第二次扣15分;遲到三次及三次以上,從第三次開始每次加扣5分;請假酌情扣5-10分;無故缺勤扣15分。
(2)、訓練期間與其他隊員發生摩擦,各隊員扣20分,嚴重者予以退隊處分。
(3)、頂撞帶隊教官輕者予以記過處分,嚴重者予以退隊處分。
(4)、消極對待訓練者,帶隊教官據其訓練表現和嚴重程度扣10—20分。
(5)、體能訓練不能達到要求者,訓練教官據其訓練情況 扣10—20分。
2、日常升旗方面
(1)、遲到扣10分, 請假酌情扣5-10分, 無故缺席扣15分, 著裝不整扣5分。
(2)、日常升降旗須填寫《日常升降旗任務情況表》,錯填、漏填、誤填每組組員各扣5分,組長扣10分,檢查人員留隊查看處分。
3、例會方面
(1)、遲到扣10分;連續遲到兩次,第二次扣15分;遲到三次及三次以上,從第三次開始每次加扣5分;請假酌情扣5-10分;無故缺勤扣15分。
(2)、其他具體要求參照《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例會制度》,在例會負責人進行商榷後,對違反者扣5---20分。
4、條件要求方面
(1)、每學期掛科者,每人每科扣5分。
(2)、破壞隊內風氣,有損隊伍榮譽者予以退隊處理。
5、形象要求方面
(1)、留鬢角燕尾者扣5分,燙染髮者扣10分;屢教不改者警告一次。
(2)、其他具體要求參照《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軍裝管理制度》、《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著裝要求》,違反者依情節嚴重程度扣5-25分。
6、 遲到缺勤處理辦法:
(1)、遲到:
1次:整理裝備及辦公室衛生2次,時間由裝備部制定。
2次:整理裝備及辦公室衛生並加1000字書面檢討。
3次:整理裝備及辦公室衛生並加1500字書面檢討。
(2)、無故缺勤:
1次:2000字書面檢討隊內當面檢討。
2次:3000字書面檢討隊內當面檢討。
3次:退隊處理。
(3)、值班方面
①.擅自離崗以及未能按時完成任務酌情扣2至4分。
②.辦公室物品借出入未能及時登記或追回扣3至5分。
③.違反值班條令第四條,違反者扣3分,值班者扣5分。
④.違反值班條令第5、第7條扣5分。
⑤.違反值班制度第6條酌情扣2至4分。
⑥.違反值班制度第9條扣6分。
4.國旗法作為隊伍建設的思想法律基礎,要求每一個隊員熟練背誦並嚴格遵守。
不合格者扣10到20分。
(二)、獎勵機制:
1、參加院或校學生會者,為班長、團支書、校級社團(五餐四樓所屬社團)成員者,每人每項獎勵5分;班級其他班委每人獎勵5分。
2、獲得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獎勵10分,二等獎學金5分,三等獎學金 3 分。
3、參加校外學校、企業升旗表現優異者獎勵10-15分。
4、訓練優異、表現突出,由訓練教官視優異程度獎勵 5-10分。
5、隊內訓練記錄保持者,打破記錄者(例如端腿時間、伏地挺身、引體向上、蛙跳等等)每人每項獎勵5分。
6、隊員表現積極並對隊伍提出合理化建議後採納的酌情獎勵5-10分。
本條例隸屬《魯東大學國旗護衛隊章程》,凡違反章程者,視嚴重程度予以扣除5—40分,根據量化分數進行處分,處分等級共分四等:
警告,嚴重警告,留隊查看,開除出隊。
①.在考勤中,積分累計不足20分,給予警告處分。
②.在考勤中,積分累計不足15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向護衛隊指導員老師提交書面檢查。
③.在考勤中,積分累計不足10分,給予留隊察看處分,並在全隊會議上做公開檢查。
④.在考勤中,積分累計不足5分,給予開除出隊處分,並報校學生處和團委備案。
⑤.隊內值勤或其他集體活動無故曠訓滿三次者予以退隊處分。
⑥.任一學期未通過課程(除選修課)科數滿五科者予以退隊處分。
⑦.受到校內記過以上處分者予以退隊處分。
⑧.對於退隊成員的處理需經全體隊員及輔導員老師投票決定。
獎懲嚴格按照累分評優制,對每個成員建立績效考核檔案,嚴格按照各項活動累分,最後一學期按累分結果進行綜合評審。
1、每學期經過認真考核,民主評議,綜合各方面表現,選出占全隊人數30%—35%的隊員授予“魯東大學優秀國旗護衛隊隊員”稱號。
2、所有榮譽稱號和獎勵由全隊會議或隊長會議經過討論提出申請,上報校團委決定是否授予、頒發證書。若獲得榮譽稱號或獎勵,將記入國旗護衛隊隊員個人檔案。
人際關係制度
第 一 條 隊內禁止隊員上下談戀愛、不提倡左右談戀愛,違反規定者予以退隊處理。
第 二 條 隊員間不得因私人事件、部門工作、訓練等方面出現分歧產生矛盾,影響隊內事務、訓練的進行和他人的和睦關係。不能調和者,據程度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予以退隊處理。
財務制度
第 一 條 國旗護衛隊的經費和固定資產主要來源於校團委資助以及國旗護衛隊自身拉贊助收入。
第 二 條 國旗護衛隊的固定資產和財務由專人負責管理(由財務秘書負責),建立相關資產清單,護衛隊內部一切相關財務均需及時計入該表。
第 三 條 國旗護衛隊一切資產屬於隊內所有,均詳細註冊在案,未經相關隊長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如遇固定資產外借情況發生時,需由隊長同意批准方可外借。
第 四 條 相關財務報銷,經手人需持正規發票定期到財務秘書處辦理報銷手續。開票單位寫明“魯東大學”四字,所開物品註明具體名稱。
第 五 條 定期相關人員需對資產進行核對統計。
訊息通知要求
1、通知者下達訊息要清楚明了,不得有歧義、語病、口頭用語,講明時間、地點、著裝要求、任務要求等。
2、被通知者知曉訊息要及時反饋並相互通知。
3、訊息統一以簡訊通知,不得以其他形式發布。
附 錄
第 一 條 國旗護衛隊各項活動按照本章程進行,全體國旗護衛隊隊員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的規定。
第 二 條 國旗護衛隊的各項章程、規定、條例的最終解釋權與修改權歸國旗護衛隊所有。
第 三 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校在校國旗護衛隊隊員。
第 四 條 本章程自2013年09月01日起生效。
第 五 條 本章程於2015年10月25日第一次修改。
第 六 條 本章程於2016年06月25日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