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質量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和推進名牌戰略,執行上級年度監督檢驗計畫,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3、負責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制訂有關地方標準,指導企業標準化、農業綜合標準化工作和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
4、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確保國家量值的準確統一,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5、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
6、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7、負責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