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主要學習經歷:
1997年7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在吉林大學法學院獲碩士學位, 2009年7月畢業於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獲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2000年至今任教於北京林業大學人文學院,講師職稱。
2007年8月,參加江西省林業廳主持召開的“林權以及物權法教學研討會議”。
2008年1月和9月兩次參加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主持召開的“林業行政執法案例研究”會議。
2008年帶學生調研團隊赴江西省遂川縣調研林權制度改革。
2009年 2月-8月,在江西省遂川縣林業局掛職工作半年。
研究方向
法律制度。
主要貢獻
主持和參加課題:
(1)參加清華大學崔建遠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自然資源物權法律制度研究”,並撰寫發表了相關論文。
(2)主持並完成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委託項目“林業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研究”。
(3)參加並完成了國家林業局計畫司委託項目“林權登記規範化理論研究”。
發表論文:
“美國保險契約解釋法律原則研究”,載《商法基本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民法研究的多元視角”,載《人民法院報》2003年8月25日。
“保險法第28條第2款與第65條的衝突與協調”,發表在《首都法學論壇》第3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物權法視野中的林權制度”,載《北京林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2期。
“林權理論和實踐與物權法的衝突––以當前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背景”,載《法制與經濟》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