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高齡養老津貼制度(Old age pension allowance system;Advanced age retirement allowance system ),是2010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民政部統一各省市自治區建立的高齡養老津貼制度,簡稱高齡津貼制度,即全國80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貼。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在2010年3月9日表示,民政部正在進行相關規劃,將在全國社區普及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並開展專業護理員的培訓工作。
補貼政策出台
民政部官網通報了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的情況,其中,26個省(區、市)出台了高齡津貼補貼政策。
在高齡津貼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
在養老服務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
在護理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西藏、新疆等17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
這些政策對於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養老服務資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金額和屬性
高齡津貼不能叫高齡保障,津貼保障就是要對生活的質量有所承諾,各省落實上就80歲就給60塊錢一個月。生活的好與壞,60塊錢並不能保障,只是給的零花錢。這種尊老行為,象徵性地給點零花錢,談不上保障,算福利範疇。
民政部開始議項時是提70歲,但是各地協調的時候,差距就比較大。因為80歲以上的老人只占老年人口的15%,70歲以上的就可能只占50%,90歲以上的只占老年人口的1.5%,100歲以上只占老年人口的千分之一。大多數省份把高齡老人的年齡補貼標準定在80歲,有一些地方甚至定到100歲,而且還必須是當地有戶籍的老人。
有望全國統一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推動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李國玲認為,中國社會主要的養老模式是家庭式養老,但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進入老年,兩個年輕人負擔四個老人的養老重任,無力、無暇應對的問題日益凸顯。
李國玲認為,養老問題關鍵的是確立政府資金投入主渠道作用,應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推動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發展。
官方回應: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表示,目前我國的高齡津貼制度很不平衡,除上海、北京、天津外,在省、自治區一級只有寧夏進行了統一規範,規定按月給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其他很多地方都是零敲碎打,比如有的地方規定是給90歲以上老人發高齡津貼,有的標準是80歲。
“很有意思的是,寧夏都統一發放高齡津貼,很多沿海發達地區反而至今未能全省統一。這是觀念問題,而不是經濟水平的問題,很多地方在具體項目上規劃得太少。”王振耀說,民政部今年想在全國統一高齡津貼制度,因全國90歲以上的老人相對較少,民政部提倡以省為單位向全國80歲以上的老人發放高齡津貼,目前相關檔案正在起草中。
各省情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率先建立高齡養老津貼制度
2009年05月10日從民政部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五月九日正式建立高齡老人津貼制度,實現了老年人社會福利由低水平救助向高標準保障的重大突破。這也是中國第一個建立高齡老人津貼制度的省區 。
寧夏高齡老人津貼的發放標準,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一百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三百元、九十至九十九歲老年人每人每月按當地低保標準的百分之一百三、八十至八十九歲老年人按當地低保標準享受高齡津貼。津貼發放標準隨老年人年齡段按年份調整,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民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和低保標準變動適時進行調整。
寧夏是中國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正逐漸邁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寧夏全區八十歲以上高齡老人有三點九三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百分之六點八三,預計到二0一0年,寧夏八十歲以上老年人將達到五點七三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百分之八點四。
寧夏高齡津貼制度具備三個顯著的特點:一是由省里出台政策明確為高齡津貼;二是將八十歲以上城鄉老年人統一納入保障範圍;三是在發放方式上,實行按月發放。凡具有本區戶口、且年齡在八十周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無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政府給予的高齡津貼。
進展
2011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上表示,全國已有14個省份全面建立高齡津(補)貼制度,惠及800萬人。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78億人,占總人口的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19億人,占總人口的8.9%。
2011年以來,民政部繼續推動各地建立高齡補貼制度,目前建立高齡補貼制度的省份已由去年6省市擴大到14個省(區、市),高齡老人的基本生活進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同時,為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的要求,民政部目前已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擬制了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起草了老年福利事業推進年實施意見,擬從2011年起,連續5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老年福利事業推進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