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依法負責全縣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高邑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高邑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負責全縣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擬訂全縣工商行政管理措施辦法。
(二)按照業務許可權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駐轄區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在縣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信息庫建設。
(三)負責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五)在縣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仃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根據授權依法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培育推薦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相關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按照規定管理所轄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監察、離退休幹部、基層隊伍建設、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消費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用品維修行業協會、商標協會、廣告協會等有關社團的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 監察室 (三)人事教育科,(四)法制科,(五)市場維權科(高邑縣12315指揮中心),(六)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七)註冊科 (八) 企業監督管理科,(九)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派出機構:
(一)高邑縣工商局經濟檢查大隊
(二)基層分局
城區分局, 橋東分局, 橋西分局,
直屬事業單位:
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協會,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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