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70年至1973年,參加襄渝鐵路建設。1973年至1974年,西安崑崙機械廠工人。
1978年,畢業於北京外貿學院一系。
1981年,畢業於北京外貿學院國際貿易系國際經濟法專業,獲經濟學/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獲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81年至1999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導。(其間,1982年,在美國加州律師事務所工作;
1986年至1988年,美國華爾街律師事務所工作)
1992年至1995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首席律師、發行部主任;(正廳級)
1997年至1999年,任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副主任、中銀國際副董事長兼執行總裁。
1999年至2003年,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副部級)
2003年至2007年9月,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2007年9月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2007年10月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兼首席投資官。(正部級)
2011年7月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不再兼任首席投資官。
2014年7月,高西慶正式加盟清華大學法學院擔任全職教授,2014年秋季學期將為研究生開設《跨國併購中的法律問題》課程。
學術兼職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員,美國杜克大學校董會委員、客座教授。學術成果
《證券法學案例教程》,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5;從法律角度看我國證券業的幾個問題,改革,1991-04-15;
各國證券管理體制比較,經濟社會體制比較,1991-10-28;
上市公司收購中的若干法律問題,證券市場導報,1993-10-28;
證券市場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論根據,證券市場導報,1996-10-20;
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5個任務,中國改革,2001-02-13;
證券市場的發展和監管必須正確處理三個關係,中國證券報,2002-07-16;
論證券監管權——中國證券監管權的依法行使及其機制性制約,中國法學,2002-10-09;
關於憲法問題的幾點思考,中國改革,2003-08-13;
信用在法制結構中的位置,比較,2003-12-1第10輯;
對個人賬戶管理體制的思考,比較,2007-07-01第31輯。
觀點語錄
信用文化在市場經濟裡面還比較缺乏,不管是政府方面還是行業方面的管理機制,都不能夠非常有效地、充分地、迅速地解決問題,使得信用沒有辦法很好的建立起來。不許“返傭”
2001年,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在一個有全國98家券商參加的會議上提出,各證券經營機構要認真遵守現行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自行變更現行的證券交易佣金標準,這使一段時間以來關於“返傭”的爭論畫上了句號,儘管之前曾有意見以為雖然佣金完全放開條件不夠,但佣金下調是全球趨勢,“返傭”能推動佣金制度改革。
但同時高西慶還透露,證監會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證券交易佣金的改革問題,以實現佣金收費的規範化和合理化。此外,高西慶還對商業銀行同證券業合作問題發表看法,指出銀行同證券公司探索業務合作形式,其前提是堅持銀行、證券公司分業經營。在正式規定未出台之前,證券公司不應跨越現行規定擴大該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