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高萬鵬字摶九。陝西城固人。清鹹豐五年(1855)中舉。因會試不第,大挑以教職用,派為隴州(今陝西隴縣)學正,未赴任。同治七年(1868)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升詹事府贊善,遷侍讀學士,官至布政使。
同治年間某日,高從外省返鄉,恰遇陝南災荒,鄉親鄰裡衣食困苦。他慷慨捐銀300兩,資助族人生產自救,又乞求當地駐軍捐米60餘石,發給生活特困的鄉親。
官場經歷
光緒八年(1882) 被清廷授予湖南常德知府。到任數月,審結積案180多起。調任長沙知府後,積極徵兵籌餉,更顯清正廉潔,深得上司器重,升任安徽鳳潁六泗道道員,兼理鳳陽關稅。他力排眾議,整頓稅務,嚴懲貪官,革除積弊,稅收倍增,卻無損商民之利,得百姓擁護。
十二年(1886)遷任順天府尹,所屬房山縣境突發水災,他積極籌款賑濟災民,幫助百姓恢復生產。後升任湖南布政使,未及上任而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