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家世背景
高琳的祖先是高句麗人。高琳的六世祖高欽,曾作為人質留在前燕慕容廆那裡,於是在前燕做官;高琳的五世祖高宗,初仕前燕,後帶領部眾歸順北魏,官拜第一領民酋長,賜姓羽真氏 ;高琳的祖父高明、父親高遷皆仕北魏,都位居高官。
初仕北魏
北魏正光初年(520年),高琳從家中受徵召出來任職,擔任衛府都督。
永安二年(529年),高琳跟隨元天穆征討邢杲 ,打敗南朝梁將領陳慶之,因功調任統軍。
永安三年(530年),高琳跟隨爾朱天光打敗万俟醜奴,評論功勞最大,授任寧朔將軍、奉車都尉。
永熙元年(532年),高琳跟隨爾朱天光攻打高歡,兵敗於韓陵山(位於今河南安陽東北),高琳因而留在洛陽(今河南洛陽)。
永熙三年(534年),高琳跟隨北魏孝武帝元修西遷關中,投奔宇文泰。到達溱水時,遭到高歡的追擊,高琳因拒戰有功,封爵鉅野縣子 ,食邑三百戶。
西魏功臣
大統元年(535年),宇文泰擁戴西魏文帝元寶炬登基,建立西魏政權,高琳進封鉅野縣侯,增加食邑四百戶,調任龍驤將軍。不久,授任直閣將軍,升任平西將軍,加任通直散騎常侍。
大統三年(537年),高琳跟隨宇文泰在沙苑擊敗高歡,升任安西將軍,進封鉅野縣公,增加食邑八百戶。接連升任衛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
大統四年(538年),高琳隨軍擒獲東魏將領莫多婁貸文。隨後在河橋與東魏軍隊作戰,高琳前行開路奮勇出擊,勇冠諸軍。宇文泰大加讚賞,對他說:“你就是我的韓信、白起。”授任太子左庶子。不久,高琳以本官職鎮守玉壁。跟隨宇文泰在邙山與東魏軍作戰,因功授任正平郡守 ,加任大都督,增加食邑三百戶。
北齊將領東方老進犯西魏時,高琳率眾抵禦。東方老自恃勇健,一直向前逼近高琳。用短兵器接戰,高琳攻擊他,東方老身中數創而退,對他左右的人說:“我經歷的戰陣很多,從未見過如此英勇善戰的人。”後來就秘密派遣使者勸說高琳投靠北齊,高琳斬殺他的使者,然後奏報朝廷。升任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後出任鄘州刺史,加任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
討敵平叛
北周孝閔帝元年(557年),宇文泰之子孝閔帝宇文覺受禪登基,建立北周政權,高琳進封犍為郡公 ,食邑一千戶。
武成元年(559年),高琳跟隨賀蘭祥征討吐谷渾,憑藉功勞另封一子為許昌縣公,食邑一千戶,授任延州刺史。後跟隨柱國豆盧寧征討稽胡部族的郝阿保、劉桑德等人,將他們全部打敗。
武成二年(560年),文州氐族酋長造反,朝廷詔令高琳率軍討平他們。班師回來後,北周明帝宇文毓宴會群公卿士,並命賦詩言志。高琳詩的末章說:“寄言寶車騎,為謝霍將軍,何以報天子?沙漠靜妖氛。”宇文毓非常高興地說:“獯殮橫行,不按時來通好,你說的話若靈驗,是國家的福氣。”
擊退陳軍
保定初年(561年),高琳出任梁州總管、十州諸軍事。
天和二年(567年),高琳調任丹州刺史。
天和三年(568年),高琳升任江陵副總管。當時陳朝將領吳明徹前來進犯,江陵總管田弘與西梁君主蕭巋出保紀南城,惟獨高琳與西梁僕射王操固守江陵三城以抵抗.晝夜拒戰,共經十旬,吳明徹退兵。蕭巋上表述說戰鬥情狀,北周武帝宇文邕於是下詔優待請高琳入朝,親自加以勞問。 升任他為大將軍,仍然輔佐衛公宇文直鎮守襄州。
升職去世
天和六年(571年),高琳升任柱國。
建德元年(572年),高琳去世,終年七十六歲,追贈本官,加贈冀定齊滄等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號襄。
主要成就
高琳早年時期,曾隨軍征討邢杲、擊敗南朝梁將領陳慶之、打敗万俟醜奴,皆有戰功;西魏時期,高琳隨軍在沙苑之戰中擊敗高歡,擒獲東魏將領莫多婁貸文,參與河橋之戰、邙山之戰,擊退北齊將領東方老的進犯;北周時期,高琳隨軍征討吐谷渾、稽胡,平定文州氐族叛亂,擊退陳朝將領吳明徹的進犯。
個人作品
高琳曾在平定氐族叛亂回朝後,參加北周明帝舉辦的宴會時,創作一首《五言詩》。
趣聞軼事
高琳的母親曾經到泗水岸邊祭神,看見一塊漂亮的石頭,光彩朗潤,便帶回家。當夜夢見一人,衣著打扮如同仙人,對他的母親說:“夫人白天拿回之石,是浮磬之精。若能珍重保存,必生貴子。”其母驚醒,渾身流汗,不久便懷孕。後生下一子,因而取名高琳,字季珉。
歷史評價
宇文泰:“公即我之韓、白也。”
東方老:“吾經陣多矣,未見如此健兒。”
李延壽:“王傑、王勇、宇文虬、耿豪、高琳、李和、伊婁穆、侯植等鹹以果毅之姿,效節擾攘之際,各能屠堅覆銳,自致其功,高爵厚位,固其宜也。”
史籍記載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
《北史·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
家族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祖輩 | 六世祖 | 高欽 | 十六國時期前燕官員。 |
五世祖 | 高宗 | 初仕前燕,後歸順北魏,官拜第一領民酋長,賜姓羽真氏。 | |
祖父 | 高明 | 仕北魏,位居高官。 | |
父輩 | 父親 | 高遷 | 仕北魏,位居高官。 |
子輩 | 兒子 | 高儒 | 仕北周,襲爵犍為郡公,官至儀同大將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