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前707年,周鄭發生葛之戰,高渠彌以中軍奉鄭莊公,打敗周王室 。後被任命為卿,公子忽厭惡他,曾勸阻莊公,兩人結下了矛盾 。鄭莊公死後,公子忽立,是為鄭昭公,宋國挾制祭仲廢昭公,立公子突,是為鄭厲公,鄭厲公不滿祭仲,欲殺掉祭仲,事敗之後被驅逐,祭仲擁護鄭昭公復位。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
前695年,鄭昭公復位後,高渠彌懼其殺己,趁祭仲外出殺掉鄭昭公,立公子亹為君。
前694年,齊襄公邀請鄭國君臣與會,祭仲認為齊襄公包藏禍心未去,高渠彌去會見,被齊襄公車裂。
史書記載
《春秋*左傳*魯桓公五年》: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御之。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鬬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於繻葛,命二拒曰:“旝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1. 王以諸侯伐鄭。王者,周桓王。
2. 鄭伯御之。鄭莊公抵禦王師之進攻。
3. 王卒顧之。王卒者,王師也。
4. 王亦能軍。雖軍敗身傷,猶殿而不奔,故言能軍。
5. 祝聃請從之。從音縱,縱軍,追擊王師也。
《春秋*左傳*魯桓公十七年》: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復惡,已甚矣。”
注釋:
1.魯桓公十七年。公元前六九五年。
2.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鄭伯,鄭厲公,鄭昭公之父。
3.昭公惡之。鄭昭公,此時為太子。
4.公子亹,音尾,《韓子(韓非子)*難篇》作子亶,公子亹,鄭昭公之弟。
5.公子達,魯大夫,《韓子*難篇》作公子圉。
6.弒君者,人臣之極惡也。昭公惡其人,其人果行大惡,是昭公知所惡矣,言昭公惡之,不妄也。韓子以為,君子言知所惡者,非多其知之明,而嫌其心不斷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如早誅焉,以及於死,故言知所惡,以見其無權也。昭公知其惡,而不能行其誅,致使渠彌含憎,懼死,以徼幸,故昭公不免於弒。戒人君使彊於斷也。公子達,魯大夫。知非鄭人者,若是鄭人,當在君子之前言之。《傳》先載君子之議,後陳子達之言,是達聞其言而評之,與臧文仲聞蓼六(音陸)之滅,其事相類,故知是魯人也。高伯其為戮乎。高伯,高渠彌,復惡,已甚矣。《韓非子》復惡作報惡。鄭(東漢鄭玄)注周禮大司寇云:復猶報也。杜(晉杜預)訓為重,失之。復,重也(重複之重)。本為昭公所惡,而復弒君,重為惡也。
《春秋*左傳*魯桓公十八年》:
秋季,齊襄公率領軍隊駐紮在首止。子亹前去會見,高渠彌作為首席隨員。七月初三日,齊國人殺死了子亹而把高渠彌五馬分屍。祭仲到陳國迎接鄭子而立他為國君。這次會見,祭仲事先預料到情況,所以假稱有病而沒有去。有人說:“祭仲由於有先見之明,所以才免禍。”祭仲說:“那是對的。”
原文: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huàn,車裂)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左傳》
注釋:
1.魯桓公十八年,公元前六九四年。
2. 齊侯,齊襄公。
3. 師於首止,陳師首止,討鄭弒君也。首止,衞地,陳留襄邑縣東南有首鄉。《郡國志》引杜預曰:在襄邑東南,有首止城。
4. 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不知齊欲討己。
5. 齊人殺子亹。亹音尾。
6. 而轘高渠彌。轘音患,車裂曰轘。
7. 襄二十二年傳稱:轘觀起於四竟。又曰:觀起車裂,是其事也。《周禮*滌狼氏》:誓仆右曰殺,誓馭曰車轘。然則周法有此刑也。
8. 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陳樹華云:《史記》作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為鄭子。索隱曰:《左傳》以鄭子名子儀,此雲嬰,葢別有所見也。按:儀同倪,倪即兒,小兒也,故《左》作儀,《史》作嬰。鄭子,鄭昭公之弟,子儀也。
9.祭仲知之。祭音債。
10. 人曰祭仲以知免。時人譏祭仲失忠臣之節。
11. 仲曰信也。仲以子亹為渠彌所立,本既不正,又不能固位安民,宜其見除,故即而然,譏者之言,以明本意。知音智,又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