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根據《高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職能如下:(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區地方性價格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全縣價格調控和治亂減負工作;
(二)協管國家、省、市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的商品價格和國家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收費,提出價格和收費調整的建議,並進行貫徹實施;
(三)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並調整相關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
(四)開展全縣價格水平、市場價格動態以及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的監測、分析和預測,並做好價格指數編制工作;
(五)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價格認證、成本調查和價格研究工作;
(六)依法組織實施全縣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行為;受理價格舉報;組織開 展“三信三優”工作;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局內設四個職能科室,即綜合信息科(掛辦公室牌子)、價格管理科(掛價格科牌子)、收費管理科(掛收費科牌子)、物價檢查所(掛檢查所牌子)。綜合信息科
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起草物價工作綜合性檔案;
3、負責擬定全縣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意見,並具體組織實施;
4、組織實施全縣涉農收費公示工作;
5、負責全縣價格動態的監測,價格運行情況的調查、分析和趨勢的預測;
6、承擔農產品成本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7、負責機關檔案、安全、保密、人事、工資、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
8、協助黨支部做好機關黨建、黨務以及紀檢監察工作;
9、做好工、青、婦工作,承擔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10、完成局辦公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價格管理科
1、負責對水、電、氣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房地產價格管理,審批中低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宅房等銷售價格;
3、審批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等;
4、執行局的有關規定,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