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縣人防辦

人防辦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有關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 3、負責本縣新建人防工程的選址、論證及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檢查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維護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等情況。 5、制定本縣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縣屬中學防空知識的普及和訓練工作。

人防辦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有關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
2、組織編制縣防空襲預案和各項專業保障方案,督促檢查戰爭時有關部門防空襲鬥爭的各項準備工作及重要經濟防護方案的落實,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做好防空專業隊伍的組建和訓練,定期組織防空襲演練。
3、負責本縣新建人防工程的選址、論證及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檢查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維護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等情況。
4、負責縣人防經費的籌劃集、使用和管理,依法管理本縣人防資產,對拆除、損壞人防工程的行為進行查處。
5、制定本縣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縣屬中學防空知識的普及和訓練工作。
6、根據戰時指揮體制,保障縣委、縣政府有效實施人民防空組織指揮,組織人員和重要物資的疏散及隱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它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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