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高志堅,男,漢族,1964年5月生,四川郫縣人,1985年3月加人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 四川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5.07——1985.08 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待分配工作;
1985.08——1986.12 崇慶縣三江鎮政府工作;
1986.12——1989.11 崇慶縣三江鎮政府副鎮長;
1989.11——1995.11 崇州市(崇慶縣)鄉鎮企業管理局副局長;
1995.11——1997.01 崇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
1997.01——1999.07 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其間:1997.09一1999.07 在四川大學工商管理研修班學習並結業);
1999.07——2000.01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0.01——2001.04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崇州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1.04——2002.12 中共崇州市委副書記、崇州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其間:2000 .03一2002 .01 在省委黨校研究生
班經濟學專業學習並畢業);
2002.12——2003.01 中共邛崍市委副書記、邛崍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邛崍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3.01——2005.02 中共邛崍市委副書記、邛崍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5.02——2008.10 中共邛崍市委書記、邛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10——2014.06中共雙流縣委書記。
成都市第十次黨代會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6月23日,雙流縣委書記高志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調查
四川省紀委對雙流縣委原書記高志堅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高志堅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省紀委已將高志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10月,四川省紀委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高志堅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
立案偵查
2014年7月14日,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自貢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其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執行逮捕
2014年9月25日,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高志堅執行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提起公訴
2015年6月30日,自貢市人民檢察院對原雙流縣縣委書記高志堅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