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喜文同

高喜文同 1951乍10月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

基本信息

他自參加工作以來,曾任穆稜市、寧安市檢察院檢察長,1998年1月調牡丹江市檢察院工作。在工作中,他把抓班子、帶隊伍作為檢察工作的首要任務。在班子建設上他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在抓隊伍上他堅持從提高幹警素質、最佳化人事制度改革入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班子已經連續多年被當地黨委評為一類班子,隊伍的整體水平也有了明顯的提高。他執法思想端正,堅持打擊與服務並重,努力提高服務水平。

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中,堅持做到快捕、快訴和從重、從嚴的原則,震懾罪犯。1998年又制定了牡丹江用檢察機關為經濟建設服務辦法,從而進一步提高了服努質量。他堅持秉公執法,廉潔自律,率先垂範,拒禮拒賄折合人民幣達5萬餘元,自覺維護檢察官的良好形象。由於其顯著的工作業績,曾先後20多次立功受獎,1997年被高院榮記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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