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信息
高升號,商船船名。為英國怡和公司的商船。公元1894年7月25日,該船被日本軍艦浪速艦擊沉於朝鮮半島西海岸豐島海面附近(今韓國仁川市蔚島南面2公里的海域附近)。
高升號具體船齡、噸位、航速等信息不詳。該船於1894年7月20日由中國上海駛抵天津大沽口,被清政府租用專門用來運送陸軍援朝。1894年7月23日十時高升號起錨從塘沽開往朝鮮牙山。1894年7月25日凌晨,先期完成護航任務的北洋海軍濟遠、廣乙兩艦,從朝鮮牙山返回旅順,取道豐島西北海面時,突然遭到日本聯合艦隊第一游擊隊的攔截圍攻。此時,運載中國士兵的英國商船高升號也恰巧駛進海戰事發海面,立即也遭到日艦無理粗暴的攔截,並於當日下午1時被擊沉,船上近千名官兵殉難。此事即是著名的高升號事件。高升號事件是甲午戰爭的開端,也被認為是大清王朝崩潰的開始。
高升號運送了淮軍的仁字軍兩營二哨,共1116人,行營炮十二門及大量槍枝、彈藥,據掌握的歷史資料高升號還可能裝載了600噸上下約合8800萬美元的銀錠 (即可能為援朝部隊的餉銀),所以根據它所運載的人員數量以及貨物重量推測高升號在當時應該是一艘排水量在3000噸左右的大型運輸船。
高升號事件
豐島海戰
公元1894年7月23日(清光緒二十年,日本明治27年),清政府雇用英國商船高升號從天津塘沽起航,運送中國士兵前往朝鮮牙山(朝鮮語 : 아산),在途中遇到同樣受命運送炮械、餉銀至朝鮮牙山,補給葉志超、聶士成部的“操江”艦,遂同行。7月25日凌晨,先期護送運兵船的北洋水師巡洋艦“濟遠”、“廣乙”從牙山起碇返航。在朝鮮豐島海面,與日本聯合艦隊第一游擊隊吉野、浪速及秋津洲這三艘以高航速和高射速為特徵的軍艦遭遇。25日上午7時20分,第一游擊隊望見濟遠和廣乙兩艦,隨即下達戰鬥命令。上午7時55分,吉野、秋津洲、浪速三艘軍艦向濟遠、廣乙發起突襲,濟遠、廣乙發炮還擊,戰鬥中廣乙沖入日本艦隊中,欲利用硝煙和薄霧作掩護向日本軍艦發射魚雷,但在秋津洲、浪速二艦壓倒性的火力打擊下很快被重創,無法發射魚雷,船身傾斜,人員傷亡慘重,於是向東北海岸方向退出戰鬥,在朝鮮十八島附近擱淺,隨後燃船自毀。雙方激戰1小時20分鐘。9時15分,廣乙受傷退去,濟遠乘機向西逃跑。正在此時,正開往牙山高升號誤入戰場,遇見掛著日本海軍旗迎面而來的濟遠艦(濟遠艦全速向西撤退,日吉野艦猛追不捨,濟遠艦懸起白旗。日艦追近,濟遠艦又加掛日本海軍旗 ),濟遠艦降旗示意,高升號誤以為是日本軍艦降旗“表示敬意”,則繼續東駛。10時15分,“操江”號也誤入戰場。 日三艦見高升號與操江艦,立即以浪速艦攔截高升號,以秋津洲艦攔截操江艦。濟遠艦藉機西逃,日艦以航速22.5節的吉野全速追擊(後因濟遠艦駛入淺水海域逃避,吉野因吃水線對較深,而放棄了追擊)。
擊沉高升號
1894年7月25日上午9時30分許,浪速號忽然直衝高升號而來,掛出“下錨停駛”信號旗,並放空炮兩響,以示警告。英國籍船長高惠悌(T. R. Galsworthy)不敢違抗,立即遵行停船下錨。浪速號駛近距高升號四百米處停下,將艦上所有的二十一門大炮都露出來,用右舷炮對準高升號船腹,並掛出第二次信號:“原地不動!不然,承擔一切後果”。這時,浪速號放下一小艇向高升號駛來,日本海軍大尉人見善五郎登上高升號,要求檢查商船執照,實則窺察船上情況,並當即向英國船長提出要高升號跟浪速艦走。英籍船長高惠悌抗議後表示服從。海軍大尉人見善五郎回本艦後,浪速號上又掛出第三次信號:“立即斬斷繩纜,或者起錨,隨我前進!”此時高升號上的清軍官兵們看到信號,無不憤怒萬分,頓時人聲鼎沸,全船騷動。憤怒地向英國船長提出強烈抗議,因言語不通,臨時讓乘客德國人漢納根(von Hanneken)擔任翻譯,高惠悌開始試圖勸說清軍將士接受投降,但中國將士則把決心告知高惠梯:“寧願死,決不服從日本人的命令!”英船長高惠悌要求發信號再與浪速艦交涉,內容是以未知宣戰為名,爭取將船駛回大連或旅順。浪速艦再次派員交涉,船長高惠悌對日本人說:“華人拒絕高升船當作俘虜,堅持退回大沽口。考慮到我們出發尚在和平時期,即使己宣戰,這也是個公乎合理的請求。”人見善五郎隨即回艦。這時已是中午十二點半,交涉歷時整整三個小時。浪速艦長東鄉平八郎對高升號的要求決定不以理睬,並且做出了進一步的行動,他下令浪速艦發出“外籍船員立刻離艦”的警告。清軍官兵見狀則不允許任何人離開“高升”號,並欲將英船長高惠悌看守起來。高惠悌要求浪速艦再派出小船。浪速艦予以拒絕,並且升起代表攻擊的紅旗。英國船長和其他西方人士隨即跳船。清軍認為洋員系臨陣脫逃,開槍射擊西方人士。而日軍在先發一枚魚雷未果的情況下鏇即發炮轟擊,全船清軍官兵寧死不屈以步槍迎敵還擊。下午1時高升號被浪速擊沉,此時西方船員與清軍官兵盡數落水,日軍對清軍官兵除俘獲兩人外,其餘皆未予施救,並開槍射殺。事後附近的外輪救起約近200名清軍倖存者,高升號最後殉難者達871名。英國船長T. R. Galsworthy和兩位西方船員被日方挽救。德國顧問von Hanneken少校游到岸邊。當天下午2時操江艦被秋津洲艦俘虜。
豐島海戰與高升號事件導致了中日甲午戰爭的全線開戰。高升號事件中,871名江淮子弟是李鴻章所部淮軍多年經煉精銳,他們的遇難相當於此後牙山一役中清軍兵力的三分之一。首戰不利,這樣的慘痛戰果,導致了中日雙方在朝軍事力量的失衡,更在心理上間接打擊了清軍,士氣大為沮喪。公元1894年7月28日夜,日本陸軍進攻牙山清軍,發生激戰,清軍不支,退向平壤。8月1日,中日雙方正式宣戰。此後,清軍在朝鮮戰場屢戰屢敗,最終導致甲午戰爭的戰敗。
三國的博弈
單就高升號事件而言,攻擊商船的是日本海軍;中國方面產生了巨大的人員物資損失;但是高升號又是英國的船隻;況且中日兩國在事件發生時尚未宣戰,加之當時動盪不穩又風起暗涌的東北亞局勢,使得此事件變得極其微妙複雜。
三國第一反映
中國方面。滿載中國士兵的英國商船高升號被日本軍艦擊沉,噩耗在第二天(1894年7月26日)傳到了的北洋大臣李鴻章處。李鴻章迅速接照見了英國駐天津總領事寶士德,極其強烈地抨擊日本人在和平時期炮擊中立國船隻,希望英國艦隊司令對日本人採取斷然措施。(寶士德事後評價道,李鴻章“他很善於在日本人侮辱英國一事上‘做文章’”) 訊息傳到北京後,震驚了紫禁城,總理衙門大臣奕劻等緊急約見英國駐中國公使歐格訥。雙方對本次重要會議各自做了記錄,但在某些關鍵細節上有所出入,反映了不同的關切點。
根據總理衙門的記載,當奕劻追問:“日本如此無理,西國素講公法,當作何辦法?” 歐格訥說:“此時我不能出斷語,當聽政府之命。既日本將英船擊沉,或竟調水師前往,亦未可知。”
而在歐格訥寫給倫敦的報告中卻並非如此:“奕劻親王詢問了對於炮擊英國船隻一事,女王陛下的政府將採取什麼措施。我說毫無疑問那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事件,但我掌握的情報很少,不能冒昧發表意見。”
另一個在總理衙門的記錄中被完全忽視的細節,卻在歐格訥的報告中被重視:“我告訴親王……如果他允許我以個人名義坦率直言,我要問一下,一旦真的爆發戰爭,假使中國決定迅速出擊,他認為是否有對敵手(指日本)施行沉重打擊的力量。親王猶豫了數分鐘,在環視同僚一周之後,咕噥了一聲,對他們目前是否能同日本進行成功競爭,表示懷疑。雖然那是一個令人痛苦的場面,但我還是繼續說道:這恰是要害所在。……雖然我不如親王訊息靈通,但我仍有重要理由懷疑中國能否成功地抵抗日本突然和強有力的侵略”。
對此事件總理衙門呈報給軍機處乃至皇帝的報告,對於中日衝突已經爆發、且懸掛英國旗幟的商船被日本軍艦悍然擊沉後,英國這樣一個大國和強國的政策取向,應作出基本判斷。英國駐華公使對中國軍事獲勝缺乏信心,無疑是十分重要的外交情報,其戰略意義十分重大,但總理衙門顯然沒有匯報這一點。而相反的是,總理衙門居然在報告中,無中生有地加上了歐格訥並未言及的英國或許會對日本興兵問罪的說法。這些極大地影響了清廷對英國動向的判斷和掌握。
對於高升號,清廷決策層從起先的震驚很快的轉向暗中慶幸,甚至坐視其一廂情願的“第三國”的介入。
日本方面。日本大本營首先從上海電訊而非海軍報告中得知高升號事件。
接獲訊息的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極為憤怒,擔心會因此遭到列強幹預,尤其擔心引起英國報復,因此痛斥日本海軍大臣西鄉從道。英國政府的外交檔案也證實,這一事件發生後,日本最害怕的是英國因此與中國結盟。
西鄉從道被伊藤博文訓斥後,到海軍部召見海軍部主事山本權兵衛。山本隨後對艦隊送回的報告進行了修改,將開戰的責任推給了北洋艦隊。日本在接到英國遠東艦隊司令的措辭強硬的抗議信後,一方面指令聯合艦隊司令回復英軍,請英方經由外交機關交涉;另一方面也試圖約束海軍軍官們今後應審慎從事,但在艦隊內部傳達時,受到了東鄉平八郎等的強烈抵制和不滿。
從陸奧宗光的回憶錄《蹇蹇錄》中可以看到,日本人所在乎的並非與清軍的衝突,而是對高升號事件可能招致英國的干預大為恐懼。《蹇蹇錄》記載,西鄉從道曾問陸奧宗光:“若日本艦隊在最後通牒期滿後,與中國艦隊遭遇,或中國有再增兵的事實,而立即開戰,在外交上有無為難?”陸奧宗光答稱:“從外交順序來說並無任何障礙。”陸奧回憶道:“最使我國官民大吃一驚的,是我國軍艦浪速號擊沉懸掛英國國旗的一艘運輸船的訊息。……在最初接到在豐島海戰中我國軍艦擊沉懸有英國國旗的運輸船的報告時,都想到在日英兩國間或將因此意外事件而引起一場大紛爭,任何人都深為驚駭,因而有很多人主張對英國必須立即給予能使其十分滿意的表示。”1894年7月28日,他在寫給伊藤博文的信中說:“此事關係實為重大,其結果幾乎難以估量,不堪憂慮”,並提出停止增兵,在前線與清軍脫離接觸,以免歐洲列強幹預。”
英國方面。高升號的悲劇傳回英國後,輿論一片沸騰,群情激奮,要求政府對日本進行報復。此時,巡弋在東亞的英國遠東艦隊,也做出了不尋常的軍事部署:遠東艦隊司令海軍中將斐利曼特(Edmund Fremantle)不僅派“紅雀”艦前往出事地點進行搜尋,更是派遣“射手”艦前往搜尋日本艦隊,要向日本艦隊問罪。
斐里曼特在發給倫敦海軍部的電報中建議:“我方應要求立即罷免並拘捕浪速號艦長和那些在兩國政府談判期間指揮軍艦捲入事件的高級官員。若不遵從,我應被授權實行報復。最重要的是,應當做些事情以彌補大英旗幟所遭受的侮辱。”儘管當時出於全球戰略(主要是對抗俄國南下)的考慮,英國已經決定扶持日本。但因為長期的“傳統友誼”,英國軍方和民間都還是將中國作為遠東的首要合作對象,在中日衝突中,英國輿論一致認為“抗日援華”既符合英國的長遠利益,又符合英國的道義責任。
斐里曼特隨即通報東亞海域內的英國船隻,將為他們提供武裝護航。與此同時,斐利曼特命令日本艦隊停止對英國商船行使搜查權,確保英國商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受到騷擾”。斐里曼特的武裝護航計畫,引起日本政府的激烈反應。駐倫敦公使青木周藏奉命向英國提出抗議,認為斐利曼特的干預不僅侵害了日本作為交戰國的應有權利,更與英國政府中立聲明中的條款不符。青木要求英國政府下令撤回斐利曼特的這一要求。
展開調查
日方的調查。從事件發生日本官方的初步報告出台,日本走了兩步重要的棋:
首先,日本外相陸奧宗光下令法制局局長末松謙澄按照“文明國家”的程式對事件進行調查。從7月27日到中日兩國正式宣戰(1894年8月1日)的一周內,日本進行了大量的證據準備工作,主要是針對日艦浪速號軍官、獲救的高升號船長和大副的調查筆錄,以及其他一些獲救者的證詞,於8月2日形成了《關於高升號事件之報告書》。這份根本沒有中國人參與的單方面報告,形式上完全按照“國際慣例”製作完成,在隨後英國政府的兩次海事審判聽證會上大派用場。
同時,陸奧宗光對駐英公使青木周藏作了“危機外交”的具體指示。一方面,要求青木控制好對媒體發布訊息的節奏和分寸,一開始先不透露被擊沒的是一條英國輪船。同時,他要求青木向西方列強明確表態,日本將嚴格按照國際法辦事,一旦確定責任在於日本海軍,則日本將立即承擔所有責任。陸奧本人還親自向英國駐日公使巴健特重申此點。
據西方歷史學家研究所得,日本在戰爭之前,就已經弄清楚了活躍於英國的媒體哪些是可以被收買的以及收買的價碼。事件發生前數日,陸奧就指示青木向路透社暗地裡行賄600英鎊,以換取路透社對日本的“關照”。以這樣強力的“新聞策劃”為支撐,青木成功地爭取到了一些英國專家學者在媒體上公開為日本辯護。青木在8月4日向本國政府報告英國和德國的輿情動向時,要求再“提供約1000英鎊做特工經費”。
英方的調查。英國在獲救者集結的朝鮮仁川以及獲救者被送回中國的第一站煙臺,收集了倖存者的證詞,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提交給海事審判聽證會的報告。
1894年8月1日,英國領事也趕赴天津的北洋水師總部,聽取擔任天津海關稅務司的德國人德璀琳和北洋海軍營務處羅豐祿(後任駐英公使)主持的聯合調查報告會,同時美、俄、德三國領事也都到場。
英國法務部官員們根據這些調查形成了意見,英國外交部遂以此正式指控日本,在英國外交大臣金伯利(Lord Kimberley)當日發給青木周藏的照會中,明確表示英國政府“認為日本政府應承擔由於日方海軍軍官之行動所造成的英國生命和財產損失之責任。”同時通知印度支那航運公司,要求該公司儘快將損失詳情報外交部,準備向日本索賠。就在英國草擬意見的時候,日本的調查報告已經送到了幾個國際法權威的手裡。在這個首次以攻擊中立國船隻作為戰爭開端的案例中,幾個國際法專家的意見起了關鍵作用。
英國態度
英國國際法專家為日本聲辯,1894年8月3日,劍橋大學教授韋斯特萊克(John Westlake)在《泰晤士報》上刊文公開為日本辯護,他認為日本擊沉高升號是合理合法的行為。他的主要觀點有三: 1、高升號是為中國軍方提供服務,這是一種敵對行為,不可以獲得英國國旗和船籍的保護; 2、不能因雙方未宣戰而禁止日本將高升號視為敵船。韋斯特萊克認為戰爭當然最好先有正式的宣戰手續,但在實踐中卻往往相反,很難做到;高升號已經在從事敵對活動,已非中立; 3、日本能夠證明高升號的清軍是開赴朝鮮應對日本軍隊的,這毫無疑問是敵對行為,日本將其擊沉的確有軍事上的需要。
三天后,《泰晤士報》又刊登了牛津大學教授胡蘭德(Thomas Holland)同樣論調的文章。他認為:即使沒有正式的宣戰,戰爭狀態也已經存在了;當日本軍官用武力威脅高升號服從其命令時,作為中立國公民的高升號船長其也已充分了解到了戰爭的存在;這樣,不僅敵對雙方、而且中立方均明了戰爭的存在,宣戰的義務也算完成。況且,高升號從事的是帶敵對性的地面作戰部隊的運送,高升號應該清楚地知道這樣完全會被日本軍隊攔截並作為戰利品而被繳獲,因此,日本不需要向英國道歉,也不需要向高升號的船東、或那些罹難的歐洲船員的親屬道歉或賠償。
除了韋斯特萊克、胡蘭德之外,格林威治皇家海軍學院教授勞倫斯也發表演說與他們呼應,為日本辯解。他們所持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日本是“文明國”,而中國依然是“野蠻國”。這幾位專家的論調出來後,英國輿論一片譁然,指責幾位專家“卑怯”、“不愛惜自己榮譽”、“違背職業道德”、“寡廉鮮恥”。但他們的論調對輿論明顯產生了影響,甚至影響了英國的海事審判。
1894年8月12日,在日本長崎的第一次聽證會結束,結論對日本相當有利,大長了日本人的自信。8月14日,陸奧向駐英公使青木發出《關於高升號事件之訓令》,表示高升號本身“非法徵募”、違反了英國女王的中立聲明,要求青木向英國提出“強烈抗議”。當日下午,青木即拜訪了英國外交部,要求英國政府飭令臣民嚴守中立。8月20日上海舉行第二次聽證會後,英國幾乎全盤接受了日本無錯的觀點。11月10日,英國官方最終裁定:當時已經存在著戰爭狀態,高升號為交戰國執行交戰任務,日本軍隊有權扣留或擊沉它,因此,日本在此事件中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英國海軍畢竟是聽政府指揮的。在政府的壓力下,斐利曼特不久即徹底改變了態度。陸奧在發給日本駐英、俄、美等公使的電文中說:“英國海軍司令報告說,他考慮到船的被擊沉是有理由的。並建議英國政府不要提出要求。”
英國的抉擇
高升號事件,可以看作英國遠東外交戰略的彩排,該事件過程中英國所表現出來的游移、乃至內部分歧,都是這個戰略形成的“試錯”和調整過程。作為高升號事件的第三方當事人,英國被迫在中日兩國之間進行了抉擇。英國和日本開始走近,甚至結成同盟,對英國來說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不僅失去了遠東的主導地位,而且英中之間的“傳統友誼”受到極大的削弱,此後中國轉而向俄國靠攏。
中方的態度
羅豐祿的抗爭
1894年11月英國作出最後裁定後到次年的2月5日,英國外交部正式通知高升號的船東印度支那航運公司:賠償責任應改由中國政府承擔。
1896年4月27日,索賠談判正式開始。此時,在英國政界很有影響力的“中國協會”(The China Association),其主席後成為國會議員的克斯威克(William Keswick)就是怡和公司的合伙人,給政府施加巨大壓力,要求以外交手段推動其在華的商業目的,而為高升號索賠之事首當其衝。
此時,時任中國駐英國公使龔照瑗因為在倫敦秘密抓捕了流亡倫敦的孫中山,在英國政府強烈要求下,被召回國內。李鴻章親信羅豐祿以二品頂戴出任駐英、意、比三國欽差大臣(公使)。出身福建船政學堂的羅豐祿,是中國第一批留英學生,文武兼修,他的工作重點就是和大英帝國周鏇。深諳洋務的羅豐祿,在高升號事件處理中,一出手就給英國一記猛拳:根據國際海事法律,索賠要求必須在損壞事實發生後的5天內提出,而印度支那航運公司在事件發生後近兩年才主張權利,早已過了主張期限。根據英國的史料記載,當時英國首相兼外交大臣沙利斯伯利(Lord Salisbury)的高級助手桑德森(Thomas Sanderson)就為此沮喪不已,因為這正是英國的索賠要求在法律要件上的軟肋。
1898年8月22日,羅豐祿向沙利斯伯利提交了一份照會,駁斥了英國學者以及法務部的全部觀點。他指出:高升號上的中國軍隊,是應朝鮮國王的邀請協助平叛,並不是針對日本的。其次,多日在海上航行的高升號,不可能得知在它遭遇日艦之前的數小時,中日軍艦之間發生了衝突,既然高升號從未收到任何交戰方的正式宣戰通知,強加在高升號頭上的所謂中立的義務就不存在。他指出,日本軍艦惟一能做的合法行為,就是讓高升號返回出發港口——實際上,從各方當事人的證詞看,當時高升號船長也正是如此與日本軍艦交涉的,但被日軍拒絕。羅豐祿說,日本和英國的說法中,高升號的惟一“罪名”,就是它反抗了日軍的強制行為,但在未得到“任何交戰方通知”的情況下,高升號當然可以反抗,而英國政府卻說日本人因此有權將其擊沉,這是十分荒謬的。
羅豐祿這位中國公使,對日本行為的合法性以及英國向中國索賠的合法性,都予以了堅決的否認。
1899年4月,中國公使和英國外交部繼續舌戰,但英國拒絕接受中國的觀點。羅豐祿則繼續指責英國立場充滿矛盾:如果當時中日已經處於戰爭狀態,則高升號的確可以被日軍作為戰利品,但正如英國學者胡蘭德分析的,如此一來,則高升號的船東無權為其因參戰而損失的船隻索賠;如果當時中日還未處於戰爭狀態,則日本必須為其非法搜查和破壞高升號承擔全責。英國政府在此事件上出現明顯矛盾,就只能有一個解釋:為了政治和外交利益,英國選擇了偏袒日本。
中英仲裁僵局
中英雙方的談判有點陷入了僵局。鑒於此,1899年3月18日,英國外交部提出以仲裁方式解決,羅豐祿於7月18日向總理衙門請示,北京於12月10日表示同意仲裁。
英國給中國提供了三種仲裁選擇:一是海牙國際法庭、二是英國法院、三是選一位有聲望和權威的第三國仲裁員。中國選擇了第三種方式,請當時美國駐英國大使考特(Joseph Hodges Choate)作為仲裁者。
在雙方共同擬訂提交仲裁的文書草案時,又發生了激烈的爭論。英國堅持認為日本並非參與仲裁的當事人,其與中英之間所需要仲裁解決的分歧沒有任何關係,因此不能將日本的責任寫進草案;而中國方面則認為,日本的責任問題恰恰是中英分歧的焦點和尋求仲裁的原因,需要的話,應當將日本也追加為仲裁當事人。
根據史料記載,中國的觀點被英國粗暴地駁回了。1901年1月18日,英國政府就仲裁事宜在《泰晤士報》刊登公告,表明仲裁的目的只是證明中國是否有錯,以確保中國對英國予以賠償。在英國官方看來,仲裁只是判定中國賠償的時間和數額而已。雙方繼續僵持到了1902年4月,英國政府提出和中國做筆交易:如果中國能在草案中放棄對日本的所有指控,則英國同意放棄對中國的所有指控。
但此時,雙方卻突然取消了仲裁安排。
息事寧人
公元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中國北方爆發了義和團運動,隨後是八國聯軍入侵。與此軍國大事相比,高升號的善後事宜顯得有些渺小了。
1902年5月,英國新任駐華公使薩道義(Ernest Satow)與包括新任駐英公使張德彝、慶親王奕劻等在內的中國官員就高升號的索賠事宜舉行了會談。根據薩道義的記載,中國官員說:“大家何必為了高升號這樣的小事糾纏不休呢?為了“雙方的友好關係”,中國政府可以給予高升號船東“慈善性”的補償。”
幾經周折,討價還價,中國政府與印度支那航運公司終於商定了總數為33,411英鎊的“慈善補償”,1903年3月此款交割。此時,距離高升號沉沒正好9年差四個月。
導致中國政府願意賠錢了事的原因,除了庚子事變後的國際國內形勢外,也有很大程度是因為當年租賃高升號的契約中明確約定,一旦中日有戰事,該船必須立即返回上海,契約立即終止,否則,中國政府應在契約終止後的一個月內以19萬美元的價格購買該船。奇怪的是,無論是印度支那航運公司,還是英國政府,都沒有明確地以此特別條款向中國主張權利。
一場轟轟烈烈的國際事件,最後卻以民事事件收尾,正如美國歷史學家說的,“英國政府始而動用公法繼而訴諸私法的行為,就好像日本人從未打沉過高升號一樣”。
事件影響
對東北亞
高升號事件導致中日甲午戰爭的全面爆發,很快的以中國的失敗告終,戰爭失敗標誌著歷時三十餘年的洋務運動的失敗,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為烏有,打擊了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對民族復興的追求。對遠東局勢來說,《馬關條約》掀起了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狂潮,加劇了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的爭奪。 甲午戰爭前,遠東地區基本是俄、英爭霸,中國和日本的情況雖有不同,但都受到不平等條約的制約。甲午戰爭的勝利,使日本一躍成為亞洲強國,完全擺脫了半殖民地的地位。而中國的國際地位則一落千丈,財富 大量流出,國勢頹微。而日本則因為甲午一戰,一夜成為了亞洲的暴發戶,戰爭賠款二億三千萬兩;艦艇等戰利品的價值也有一億多日元。當時的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高興地說:“在這筆賠款以前,根本沒有料到會有好幾億元,全部收入只有八千萬日元。所以,一想到現在有三億五千萬元滾滾而來,無論政府還是私人都頓覺無比的富裕。”占領朝鮮、台灣後,在戰略上對東北、華東構成了直接威脅。日本第一次嘗到了侵略的甜頭,極大地刺激了其擴大他們侵略領土的欲望。對朝鮮而言,朝鮮名義上獲得了獨立,實際上卻被日本控制。之後俄國勢力進入朝鮮,日本和俄國在朝鮮的爭奪日趨激烈,最終引發了1904年的日俄戰爭。
對亞太
高升號事件,是甲午戰爭中發生最早、牽涉面最廣、耗時最長、也是最重大的國際政治多邊角逐。隨著高升號的沉沒,中日甲午戰爭全面展開,舊的大東亞秩序土崩瓦解。新東亞在硝煙、火光和血腥中誕生,並從此與世界緊密地結合為一個整體。
事實證明,日本軍方在高升號事件中的“魯莽行為”,是一把雙刃的劍,一旦成功即向西方表明:日本比中國更有實力成為新的遠東代理人,這當然也更有助於日本廢除其與西方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在高升號事件之前,日本一直試圖與英國重新簽訂條約,力圖廢止不平等條約。這是明治政府前30年奮鬥的首要目標。因此,在條約談判的關鍵時刻,日本政府十分擔心軍方在朝鮮的任何魯莽行動可能將英國逼到敵對面去,前功盡棄。在明治天皇的親自協調下,直到英國簽訂了新的《日英通商航海條約》的次日,日本才決定開戰。但此時條約雖已簽訂,卻未換文,因此,日本政府因高升號事件而對軍方惱怒亦在情理之中。英日親近,對英國來說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不僅逐漸的失去了其在遠東的主導地位,在日後的幾十年里英國在遠東創建的既得利益幾乎都被日本所取代,而且英中之間的“傳統友誼”則受到極大的削弱。
國際軍事史學界普遍認為,高升號事件中,日本不宣而戰卻逃脫譴責和懲罰,令日本人看到了偷襲的巨大成效和其微小的代價,並成為推動日本軍事冒險的原始雪球。日本人食髓知味,在此後的對俄戰爭(偷襲旅順港)、對華戰爭(九一八事變及七七事變)及對美戰爭(偷襲珍珠港)中,頻繁不宣而戰。
對國際法
高升號事件也促成了國際法的重大修改。1907年,受日本再次偷襲旅順港俄國太平洋艦隊的刺激,各國迫切希望規範戰爭法規,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The Hague Convention)召開。會議上,英國動議提出的《關於戰爭開始的公約》(即海牙第三公約),在歷史上第一次正式確立了宣戰制度,規定不宣而戰是非法的,戰爭狀態的存在必須毫不延遲地通知各中立國,並且只有在中立國接到通知之後,對它們才發生效力。但由“國際法研究院”提出的、在宣戰與首次戰爭行動之間應有合理的間隔期的建議,卻沒有在公約中體現,這最終還是留下了可被利用的破綻。1941年12月,日本偷襲美國太平洋艦隊,在偷襲飛機到達珍珠港上空時才遞交宣戰書,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日方紀錄
(此文是日本人紀錄了日本軍隊的行動)
……正當海上激戰時(其實即指豐島海戰,日艦攻擊濟遠、廣乙二艦,成象lty注),忽有兩艘輪船從外海駛來。駛近看時,一艘是清國軍艦“操江”號,另一艘雖掛英國商船旗,但也是滿載清國兵士的中國運輸船。我“秋景洲”艦前進,靠近“操江”號。這時,對方竟軟弱地揮白旗,表示投降。“秋津洲”逼近“操江”號,將其虜獲,立即在艦上升起我國國旗。我國兵士跳上該艦操作,並處理了一些武器。
此前,我“浪速”艦對中國運輸船放空炮,命令它拋錨。我艦隊司令官傳令將該船帶到本艦隊來。於是落下舢板,派人見大尉到對方船內檢查。弄清了該船是英國船“高升”號,受僱於中國政府,船內乘有清兵一千一百餘人,載有武器,正由大沽向牙山航行。我方問其船長,是否願意隨本艦隊航行。船長是英國人高惠悌。船長答,我們無人救援,只有從命。我方命令該船長立即起錨。船長又要求派舢板來。於是我軍派舢板。這時船長又說,船中的中國兵皆不允許我跟隨貴艦,主張返航大沽。在此對話期間,船內清兵皆來到甲板上吵嚷,對我軍表示敵意。船長等受到少數中國兵的脅迫,我軍估計該船無論如何不會跟隨我艦。我“浪速”艦見此情形,以信號命令放棄該船。對方又以信號要求再派舢板來。我方對此再發信號,表示應由對方派舢板來我艦。後來對方又以信號回答,我們不允許去。於是,我方認定這是因為清兵騷動益甚,脅迫船長,抗拒我軍命令,遂在前檣升起紅旗,同時以信號命令立即放棄該船。此間對話約四小時。我軍本欲無論如何把該船船長請到我軍軍艦上來,並使清軍投降,以保全該船。但因清兵脅迫船長,抗拒我軍命令,我軍再無其他辦法,決定擊沉該船,向該船發射。一發炮彈命中對方機艙,隆隆的炮聲與亂鬨鬨的哭聲、罵聲混在一起,乘載一千一百名清兵的“高升”號迅速沉入豐島水域海底。這時,船長等英國船員皆跳入海中。船上清兵見此情形,不斷開槍射擊船長等。我艦派出舢板,救起船長、輪機手、舵工等。此間輪船已經沉沒,清兵全部葬身魚腹,海面上只留下長時間的悽慘的喊叫聲……
在七月二十五日豐島海戰中,對於運載清軍一千一百餘名的運輸船,我海軍雖數次派軍官談判,但終於沒有達成協定,以至我海軍不得不使用最後手段,把船、人一起擊沉。因船上乘員是清國士兵,所以,擊沉該船是交戰國之正當行為。但是,該船船籍在英國,擊沉了在開戰前就已使用的非交戰國運輸船,因而在日英兩國之間發生了國際問題。我國政府為此派法制局局長末松謙澄去佐世保,調查事件始末。當時末松向外務大臣提交的調查始末書如下: 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閣下:
關於在朝鮮國肖伯維爾島(音譯,成象lty注)附近因我“浪速”號軍艦的炮擊而沉沒的中國運兵船及其乘員,小官接受了調查有關事項的訓令,於上月二十九日從東京出發,晝夜兼行,到達佐世保,立即著手調查,其要點已不斷以電報做了報告,現再以本調查始末書做詳細報告。
調查材料
1、沉沒輪船的船長、大副和舵工的口述記錄,其中重要事項已經製作成文書並署了名。
2、船長和大副對於佐世保鎮守府職員提問的答覆。
3、我艦艦長關於豐島海戰及有關事項的報告。
4、將船長及另外二人、中國軍艦“操江”號及被我軍俘獲的該艦乘員送到佐世保的我國軍艦“八重山”艦艦長的口述記錄。
5、搭乘被我軍俘獲的中國軍艦(即操江艦,成象lty注)的丹麥人彌倫斯的口述記錄,其中重要事項已經製作成文書並署了名。
6、“操江”艦艦長對於佐世保鎮守府職員訊問的口供。
沉沒輪船的船名叫“高升”。船主是印度支那輪船公司,其代理商是賈金麥迪遜公司,船籍是英國。該船是西曆一千八百八十三年製造,淨噸位一千三百五十四,總噸位二千一百三十四。關於該船的詳細情況,見勞埃德船籍名簿。
該船船長:托馬斯·萊達爾·高惠悌(T. R. Galsworthy) ,
大副:路易斯·達布林 ,
二副:約瑟夫·韋爾什 ,
三副:納扎尼埃爾·維克 ,大車:威廉·戈爾頓 ,
二車:達布盧·埃爾·哈萊,
三車:澤·普里姆羅斯 ,
(以上是英國人)
舵工:盧卡斯·伊卜安·澤里斯塔
舵工:格雷戈里奧·阿爾蒂勒
舵工:貝茲洛·奧里阿爾特
(以上是馬尼拉人)
另外還有船員六十四名。
搭乘人員
該船乘載著中國炮兵、步兵官兵共一千一百人和許多火炮、彈藥。此外,馮·漢納根(即德國人von Hanneken少校,成象lty注)也以旅客的名義搭乘該船。船上沒有其他貨物和旅客。
被我軍救起並送到佐世保的“高升”號船員包括船長、大副和舵工盧卡斯·伊卜安·澤里斯塔共三人。
運送的目的
該船是中國政府租用的輪船。契約日期不詳。船長在上海接受代理商經理的命令去大沽,向朝鮮國牙山進發。其目的是讓中國軍隊和馮·漢納根在牙山登入。船長受命,於上述登入完畢以後,要返回大沽……
尾聲
2001年,韓國金船公司7月31日宣布打撈高升號,大量文物“出土”。
打撈人員從2001年5月已開始打撈作業,曾陸續發現了中國清代的錢幣、圓規、槍枝、煙槍等物。打撈人員還在“高升號”船內找到6枚銀幣和銀塊以及7副金銀筷子。據悉,發現的銀幣是直徑48毫米、24克重的墨西哥銀幣,銀塊的重量為一兩。打撈人員同時還發現了遇難中國士兵的7具遺骨以及槍枝、瓷器等。
據稱高升號上有價值8800萬美元的600噸銀錠,這迅速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探撈時,發現的7具遇難中國士兵遺骨,但這沒有引起任何人、包括中國那些激昂“抗日”的憤青們的重視,惶論任何形式的祭奠與緬懷。
此時,距高升號事件已經過去了一百一十多年,而隆隆的炮聲似乎早已被人忘懷。
近悉,高升號遇難中國士兵約6百人為合肥六家畈吳氏先人,合肥政府擬為遇難將士修建紀念館,並修復將領吳謙貞、吳育仁等故居,我文化旅遊網感謝政府為緬懷英勇犧牲將士所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