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高校)紀工委,教育廳(教委)紀檢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紀委,部屬各高等學校紀委: 現將《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2012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供參閱。 附屬檔案:《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2012年工作要點》 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 監察部駐教育部監察局 2012年2月4日 附屬檔案: 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2012年工作要點 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2012年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賀國強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專項治理,積極推動陽光治校,紮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建設,全面落實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促進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深化。 一、認真組織學習貫徹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自覺把思想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 1.督促指導教育系統落實會議精神。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和第十七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 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關於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精神的通知》。分別組織召開省(區、市)教育紀工委書記座談會、教育部直屬高校紀委書記座談會,圍繞加強教育行風建設和高校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和具體舉措。 2.對直屬機關2012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任務進行分解。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要求,結合教育部工作實際,以教育部廉政辦名義對直屬機關2012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任務進行分解,召開教育部直屬機關主要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強化監督檢查,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3.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黨的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迎接、保障和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對有關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4.加強對教育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教育規劃綱要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重大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認真落實教育部2012年《教育規劃綱要》任務分工中由監察局牽頭及協辦的各項工作。 5.加強對中央教育惠民政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監管制度機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落實、學前教育政策落實和校車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6.加強對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高校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高校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規範決策行為,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督查。 三、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切實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教育亂收費問題 7.部署治理教育亂收費年度工作。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籌備召開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第十二次會議,印發《2012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實施意見》,做好工作任務分解。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國教育收費春秋兩次大檢查和重點抽查。 8.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治理。推動各地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三部門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制訂實施細則和具體措施。堅決制止以辦升學培訓班、跨區域招生、招收特長生、“校中校”招生等方式的招生和亂收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對八條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9.全面強化中國小教輔材料散濫問題的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管,推動各地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制訂本地區教輔材料編寫、使用推薦、代購及監督等環節的實施方案,切實解決中國小教輔材料散濫和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 10.實施並加強中國小有償補課亂收費問題的治理。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研,制定出台治理中國小補課亂收費的專門檔案,明令禁止學校及其教職工舉辦和參與舉辦有償補課的行為。加強對中國小以國際合作辦學名義高收費等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 11.加快改制學校清理規範工作進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查,對尚未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制清理規範的32所學校建立台賬,逐校清理,限期完成;大力推進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清理規範工作,確保2012年底完成清理規範工作,實現高中“三限”招生比例下降到20%的目標。 12.認真落實治理工作責任。制訂治理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和責任追究辦法,推動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責任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完善教育行風問題督查督辦、反饋通報、宣傳等工作機制。深化教育行風評議工作,做好2011年教育行風評議總結及成果運用工作。 13.深化廉潔自律專項治理工作。督促並會同有關部門深化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和公務用車專項治理,鞏固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治理及“小金庫”專項治理成果。 四、大力推進陽光治校,切實規范權力運行 14.強化科研經費使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研經費專項治理,研究制訂加強科研經費使用管理五年規劃,健全科研經費管理、監督體制機制。 15.強化校辦企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校辦企業規範管理三年規劃,出台校辦企業領導人廉潔從業規定等制度,加強監管,推動完善企業治理結構,規範校辦企業重大經濟行為決策程式,適時對直屬高校校辦企業管理情況和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情況進行檢查。 16.強化高校物資採購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推進直屬高校政府採購工作,開展陽光採購,嚴防商業賄賂問題發生。 17.加強高校學風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力度,推動執行《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加強學風建設的體制機制。 五、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18.大力加強反腐倡廉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在領導幹部中深入開展廉潔從政教育,在重要崗位工作人員中深入開展廉潔從業教育,在教師中深入開展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教育,在學生中深入開展廉潔修身教育。組織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成就展。 19.紮實推進廉政文化進校園。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廉政文化產品創作大賽,召開廉政文化進校園現場經驗交流會。 20.積極推進廉政理論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教育廉政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組織75所直屬高校和22所省部共建高校加強對反腐倡廉建設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研究。繼續組織召開高校廉政理論研討會。 21.科學謀劃下一個五年規劃。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各項任務圓滿完成。認真總結懲防體系建設經驗,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規劃。 22.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認真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直屬機關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具體辦法,推動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23.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督促認真執行《廉政準則》和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十不準”規定,強化自我監督。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強化巡視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9所直屬高校和18個直屬單位進行巡視,積極配合中央巡視辦開展對高校的巡視工作。 24.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治作用和治本功能。加強部地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協作工作,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加強信訪監督,堅持信訪工作通報和督辦制度。推動貫徹落實《關於實行重要信訪舉報及案件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深入開展案件剖析,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 六、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全面履行職責的能力 25.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調研機制,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用調查研究成果指導實踐,增強工作的應對力。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與業務主管部門推動工作的溝通協調,加強信息交流、情況通報、工作銜接,增強工作的整合力。建立健全責任機制,推動構建反腐倡廉建設責任體系,制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增強工作的推動力。建立健全落實機制,以重點工作推動全局工作,實施精細化管理,加強督促檢查,增強工作的有效力。 26.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解決一些紀檢監察機構力量不足、人員配備不到位等實際問題,加強紀檢監察幹部培養使用,推動紀檢監察幹部輪崗交流。繼續組織教育行政監察幹部海(境)外培訓班、直屬高校辦案骨幹培訓班,遴選直屬高校青年紀檢幹部公派出國研修。 27.加強組局自身建設。加強黨性教育,保持黨員、幹部思想純潔、隊伍純潔、作風純潔、清正廉潔。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加強組局內部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良好形象。繼續推進學習型組局建設,落實政治業務學習制度,不斷提升隊伍素質和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