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1971年11月—1978年10月,在天津市南開區灣兜中學任留校團隊幹部;1978年10月—1982年10月,在天津師範大學政教系學習;1982年10月—1983年7月,任天津市總工會組織部幹部;1983年7月—1996年3月,先後任天津市南開區政府辦公室幹部,建委幹部,建委辦公室副主任,拆遷科科長,建委副主任,南開區建工委副書記、建委主任;1996年3月—2006年10月,先後任天津市南開區區長助理、建工委副書記、建委主任,南開區副區長,南開區委常委、副區長(其間,2001年3月—2004年1月,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理專業學習);2006年10月起,先後任天津市和平區委常委,和平區委常委、副區長,和平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政府黨組副書記。
主管工作
協助區長負責區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機關、政府法制、信訪、民族、宗教、僑務、台灣事務、外事、公安、消防、司法、監察、南市地區開發改造工作,聯繫區統戰部、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協助區長管理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研究室、人事、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