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
主編建甌市東河片七所中學《中學生優秀作文選》和校刊《桂花雨》35期,總字數達35萬。所編髮的文章有的被《中國校園文學》等九省市十八家報刊轉載。20餘篇被省級以上刊物評為一、二、三等獎或優秀獎,所指導的“桂花雨”文學社被評為全國優秀中學文學社。《桂花雨》報兩次被評為全國中學文學社報二等獎,個人兩次被評為全國校園文學活動優秀指導教師。他堅持文藝創作,發表有劇本、小說、散文、雜文、文藝評論、電視專題片解說詞各類作品,總字數達30萬字並多次獲獎,另有教學論文十餘篇,其中《應重視高中語文課的辯論教學》被《講演與口才》雜誌發表,並獲《文匯報》教科園地教學論文徵文三等獎。在律師工作方面,他成功地辦理許多刑民案件,尤其擅長經濟訴訟業務,曾代理福建省首例反不正當競爭訴訟案——建甌製藥廠山蜂牌滿山糖漿裝潢侵權案,為建甌製藥廠挽回經濟損失百萬元之巨,該案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典型錄相,由福建電視台、南平電視台播放,並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中國中藥事業報》、《福建日報》報導。《文苑》、《中國律師報》、《福建法制報》、《律師與法制》等報刊發表他寫的《律師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完善教師權益法律保障體系之思考》等法學論文,以及《保衛名牌》、《艱難的訴訟》、《被電擊傷終生癱瘓,生命垂危誰來救助》、《力挽狂瀾》、《吻別死神》等多篇出色辦理大要案親身經歷的報告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