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翠珍

馬翠珍,女,出生於1955年9月,福建南平,湖北省武漢市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政工師,武漢市第十屆人大代表。

基本信息

個人介紹

馬翠珍女,1955年9月生,福建南平人,大學文化,中共黨員,湖北省武漢市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政工師,武漢市第十屆人大代表。

工作經歷

1970年11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89349部隊;1976年7月~1988年9月在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民庭、經濟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審判員、庭長;1988年9月~1990年11月在市人大辦公室法規室工作;1990年11月~1997年10月在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1997年10月至今在市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辦公室工作。先後參與武漢市“二五”普法規劃制定,《武漢市人民陪審員條例》、《武漢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武漢市限制養犬規定》、《武漢市禁毒條例》、《武漢市見義勇為保障條例》的制定工作。參與《武漢市暫住人口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曾獲得湖北省司法系統先進個人、市法院優秀司法幹部、市人大優秀人大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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