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發起
1940年代,設在新加坡的馬來亞大學學生和反殖運動有著緊密的聯繫,他們和具有民族意識的新聞從業員,工會領袖等社會工作者積極參與爭取祖國獨立的爭。新加坡的馬來亞大學學生運動,一直持繼至該大學於1959年遷移到吉隆坡。在吉隆坡的最初幾年,學生運動的性質有了明顯的改變。學生只關注校園內學生的事,特別是關於學生福利的事務。
馬來西亞學生運動出現社會及政治性活動大約始於1967年。這一年發生種種事件,使1967年成為學生運動史的轉捩點。自此開始,學生運動再度一步步的向前發展。在繼續下來的幾年中,學生髮出更大的聲音,在祖國的政治運動中成了一股重要的力量。
逐漸壯大
1969年後,政府設立了幾間新的大學,這個發展協助擴大和加強學生運動的影響力。這幾間新的大學是理科大學,國民大學,農業大學和工藝大學。大學的增加意味著大學生人數的增加。同時,有更多來自農村和貧窮家庭的學生有機會進入大學。這些來自貧窮階級的學生,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馬來西亞學生運動的全盛時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1969年,馬來西亞的學生運動已經形成一股壯觀的社會動員力量,開始足以對當時馬來西亞的既存政治、社會及經濟秩序,產生莫大的壓力。在同一年直落昂(Telok Gong)農耕地事件,農民們面對貧困及農耕地不足的問題時,成千上萬的大專生即刻走出校園,聲援當地農民要求政府解決問題。
受到管制逐漸消失
面對日益蓬勃的學生運動,馬來西亞當時的執政集團——由國民陣線(國陣)組成的政府感受到了強大的壓力。為了避免免學生運動與民間社會運動進一步結合,達到顛覆既有社會體系,威脅國陣政權的地步,國陣政權決定訴諸制定嚴苛的法律來管制學生運動
馬來西亞教育部著手草擬並由國陣牢牢控制的國會在1971年通過了《1971年大專法令》,然而《1971年大專法令》並無法有效的阻遏大專生動員參與民間弱勢群體的訴求。1973年發生的打昔烏達拉(Tasik Utara)非法木屋區被政府強行拆除事件,以及1974年華玲農民飢餓(Baling)事件,大專生還是走出校園聲援被迫害的一群。正因如此,當時的教育部長馬哈迪再次修改《大專法令》,加入更多更嚴苛的條文來限制大專生的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
緊接著,政府動用內安法令對參與學生運動的大學生展開大逮捕行動,學生在毫無審訊之下被長期扣留。在國內一片風聲鶴唳的恐懼氛圍中,以及被《大專法令》剝奪基本公民權利的情況下,從1975年至1998年,馬來西亞學生運動堪稱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