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歲媽媽

香港14歲媽媽

2009年3月7日下午5時33分在香港“3boys2girls”討論區以網名“ar.瑩”邀請網民欣賞其“大肚相”。這位網友自稱自己只有14歲,並直言已決定在瑪麗醫院產女,希望有人可以領養,事件引來網民激烈討論。

事件經過

“14歲媽媽”真人版在港出現!一名自稱居於“母親的抉擇”宿舍的14歲女孩,在討論區炫耀多幅自己懷孕8個月的性感照,並直言已決定在瑪麗醫院產女,希望有人可以領養,事件引來網民激烈討論。有社工嘆言,事件反映時下青年扭曲是非觀念,以有性經驗甚至曾懷孕證明自己已經長大,“她可能想告訴別人,大人能夠做到的事情,我也一樣可以做到。”卻未想過後果,更沒有意識到作為父母的責任。

這個14歲媽媽2009年3月7日下午5時33分在“3boys2girls”討論區以網名“ar.瑩”邀請網民欣賞其“大肚相”。她一共張貼6幅大肚照,又寫上“囡囡你快些大啦,呵呵,我有8個月啦”,隨即引來網友在各大討論區轉寄。“ar.瑩”被網友追問年齡時,她直認現時14歲,“到生的時候都系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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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經手人”已被判罰社會服務令,亦未有和他結婚,雖然沒有丈夫,但做不出墮胎的決定,寧願由他人領養,也不願墮胎。根據“ar.瑩”網誌透露,她曾因為吸毒問題而入住女童院一段時間,而她現時在“母親的抉擇”宿舍居住,已決定在瑪麗醫院將嬰兒誕下。

在“ar.瑩”張貼大肚相不足1小時,其照片已被轉到多個討論區,當中高登網民更立即為這個14歲媽媽“起底”,其中英文名字、電郵、網誌、手提電話號碼都被張貼出來,引來網民激烈討論,“ar.瑩”遂急急將網誌的內容及照片刪除。

各方迴響

港版“14歲媽媽”在網上發放大肚照及講述未成年懷孕感受,惹起各方迴響。協助未婚懷孕女性的“母親的抉擇”及家計會均指出,未成年、未婚懷孕的少女,近年有增加趨勢。

“14歲媽媽”曾就讀中學的一名副校長表示,女童曾於2007年10月在該校就讀中一5天,之後再沒有上課,2009年初曾有社工致電要求讓女童再上學。

香港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該位未成年媽媽為該署已知個案,女童已由非特區政府組織提供支持,去年10月入住“母親的抉擇”。社署9日派出臨床心理學家與女童會面,進一步提供輔導。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已按香港法例作出調查及審理。

一名現年17歲的未婚媽媽9日以過來人身份呼籲時下少女,當母親並非想像般容易,若她可以重新選擇,一定不會生下女兒。

“我見這個女仔(港版14歲媽媽)要個B,她未想清楚,好似我一樣。”年僅17歲的阿瑤,2年前在家人支持下決定生下女兒,親手撫養,她日前看過未成年懷孕女童的部落格,不禁想起2年多前的自己。她表示,短短1年多的“母親”生涯,已令她感到沮喪。

阿瑤自嘲為“湊仔婆”,不但輟學,又不能外出工作,也鮮有與朋友外出耍樂,終日留家“湊女”,生活十分乏味。她曾多次後悔及萌生棄養女兒的念頭,但箇中辛酸難以向親友表白,直言如可以重新選擇,“一定不會要(BB)。”

“母親的抉擇”於2007至2008年度接獲197個求助個案,較前一個年度約130個個案,大幅增加50%,其中年齡少於16歲的少女占12%。向家計會尋求終止懷孕服務轉介的個案中,去年16歲以下的求助者占總數3%,較前年微升1%。

專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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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童群益會助理總幹事羅淑君指出,該名14歲未婚媽媽將自己的照片放上網,正正反映其表現自我、追求成就感的心態。社工早已關注性行為年輕化的問題,雖然大部分青少年明白到,社會普遍不接受未婚懷孕,但仍有部分身體成熟、心智卻未成熟的青少年,希望透過性行為來告訴別人,自己擁有該方面的經驗。她說:“可能她們的避孕知識亦十分匱乏,只懂逞一時之勇,卻未想過後果,更沒有意識到作為媽媽的責任。”

警方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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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醫院發言人以不能透露任何病人的個人資料為由,拒絕證實14歲媽媽是否將在該醫院產女。而截稿前“母親的抉擇”仍未就事件作出回覆。

警方發言人晚上查詢時表示,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組正跟進了解事件。並指出,任何人發布可導致公眾識別性罪行受害人的資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亦藉此提醒香港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網際網路,刑事法例適用於虛擬世界。任何人如與未成年的女童性交,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之有關非法性交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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