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港英政府沿襲英國殖民地的傳統,香港公務員行列由香港布政司統領,仿效英國文官制度,職權按《英皇制誥》、《皇室訓令》,任命和升遷由港督決定。在1917年公布的《殖民地規例》有更詳細的規定。
福利待遇
香港公務員享有比外間工商界較多的社會福利,例如公務員宿舍、政府公立醫院的醫療設施、退休金長俸等,還有薪津優厚,只有加,不會減薪,受《香港基本法》保證。
政治中立
承自英國公務員制度,問責局以下的公務員需遵守政治中立原則,但同時亦不受政治委任官員變動影響。
按《基本法》保證一國兩制,與中國政府公務員並無官僚架構的從屬關係。
領導機構
現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是俞宗怡,前任是王永平。
常任秘書長屬公務員體系成員中,最高職位公務員。
香港公務員的工會成員是全香港最大的工會組織。
人數排名
1. 香港警務處
2. 食物環境衛生署
3. 消防處
4. 房屋署
5.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6. 懲教署
7. 入境事務處
8. 香港海關
9. 教育局
10. 郵政署
11. 社會褔利署
12. 衛生署
延遲退休
2014年4月4日,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將就公務員延遲退休展開為期4個月的社會諮詢。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表示,應對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港府提出延長公務員的工作年期,並提出4點建議,包括提高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至65歲、公務員退休後可以繼續受聘於政府,引入新職位予已退休公務員等。這些建議將會進行為期4個月的諮詢,直至8月2日,再提出具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