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二)綜合經濟科 (五)價格管理科 (八)產業體改科

工作職責

1.基本職能: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經濟體制改革和管理物價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2.主要職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生產力布局,重點區域、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等專項規劃;綜合分析全市和國民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監控;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的總規模,制訂投資和建設領域的重大方針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規範項目審批及實施程式;負責全市重點工程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工程計畫;負責全市政府投資,涉及公眾利益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和綜合管理,指導各專業招標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以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綜合協調全市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社會事業與全市國民經濟的社會發展規劃和銜接平衡;研究提出城市化發展戰略的規劃,綜合協調城市化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礎產業發展戰略與規劃;研究擬定價格政策和重要價格調整方案,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根據國家、省和寧波市經濟體制改革總體部署,結合余姚實際,提出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重點和實施意見;根據市政府授權,負責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方案的實施。

領導信息

姓名職務 局長:鄭利剛
副局長:汪伯約、裘根土、陳茂多、朱明富、魯夏芬
黨委委員:蔣曉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議提案辦理、會議組織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局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年度目標工作責任制。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建設、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任用、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考評工作。
(二)綜合經濟科
負責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做好規劃、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搞好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參與財政、信貸收支計畫的編制;組織對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重大課題的軟科學研究;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意見;對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目標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決策諮詢建議;編制外經、外貿、外資計畫;負責審批限額內利用外資項目,上報限額以上利用外資項目,銜接申報國外政府和國際商業貸款項目;參與工業、農業、城鎮等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上報工作;編報債券發行計畫;制訂全市糧食等重要商品物資的調控、儲備計畫和儲運設施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儲備商品的收儲、輪換和投放;指導、協調全市農業資源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農資等重要商品的供需總量平衡意見;負責糧食、棉花、植物油、羊毛等重要農產品進口的計畫管理;做好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推廣、審報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固定資產(包括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調控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負責工程造價、諮詢、評估業的管理;負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監測和分析;綜合平衡市級預算內外項目建設資金;建立固定資產項目儲備庫,做好向上爭取建設資金工作及政府投資項目的後續管理工作。
負責擬定年度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建立重點建設項目台賬;審核、公布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參與市級以上重點建設項目的論證、立項、申報、審批等前期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平衡、調撥、監督,檢查、考核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對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和稽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及建議;做好重點項目建設中的協調、服務等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評估工作;組織重點工程建設的宣傳、總結、考核等工作;研究擬定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全市重大前期項目的規劃、計畫,組織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指導重點建設項目等重大的招標投標活動,並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協調、解決招投標統一平台建設中涉及相關行業監督及市場交易服務現場應急的具體問題。
(四)行政審批科
負責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轉報);負責基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合理用能審查;負責新建生產性供熱鍋爐審批;負責工程建設不招投標審批;負責招標範圍和招標方式核准。負責糧食、棉花、煤炭出口配額和糧食棉花進口減稅配額審批;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批(或轉報)及綜合驗收等工作。
(五)價格管理科
負責全市商品價格管理,提出和實施本市商品價格改革方案,制定和調整審批許可權內的商品價格;負責價格政策協調工作;審核列入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範圍的商品價格;指導和規範商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價格行為;組織開展價格監測、採集、輸錄統計、報送發布工作;協調商品價格爭議。
(六)收費管理科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公益性收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定期驗審制度;指導有關收費的成本及費用調查;組織實施涉農、涉企收費監審制度,參與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協調全市收費爭議。
(七)綜合體改科
負責擬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提出年度經濟體制改革任務、重點和實施意見;負責經濟體制改革有關規定的草擬工作;負責研究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等重大體制改革問題以及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負責研究推進和深化城市管理體制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政策;負責協調、指導中心鎮的改革、發展和改革小城鎮試點工作;負責研究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轉變和重大改革;負責研究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體制改革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訂投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電力體制改革、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參與研究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及社區股份制的政策;負責指導全市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工作。
(八)產業體改科
負責研究一、二、三產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和相關措施;參與研究和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有關領域的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和推進國有資產管理與運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負責研究提出培育新興產業的思路和規劃;負責研究現代企業制度和企業改革政策,組織、協調、指導重要改革方案的制訂和改革試點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研究擬定培育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政策措施;負責研究各類市場重點是資本市場的培育政策和試點工作;指導全市產權交易工作。
(九)區域統籌
貫徹落實上級和市委、市政府及統籌余慈地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重大決策和各項規定,推進余慈地區統籌發展的進程;參與余慈地區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河道流域、供水及污水處理、公交、煤氣、生態環境保護、供電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和論證工作;按照《統籌余慈地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和寧波余慈辦確定的統籌工作遠、近期工作目標,研究提出市級各部門和相關鄉鎮、街道工作目標責任分解、年度相關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計畫,並報領導小組審議;負責檢查督促本年度相關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計畫的實施,參與專項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方案論證和驗收;負責紊亂余慈地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統籌發展聯席會議的會務籌備;負責統籌工作的信息採集、強調指出和情況通報工作;負責與寧波余慈辦、慈谿市統籌辦的工作聯繫,做好各項工作的溝通和銜接。負責市委、市政府及統籌余慈地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一)發展改革研究中心
參與全市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研究、規劃研究和規劃編制;協助做好全市性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市級重點行業、重大項目、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重要課題研究;負責我市經濟運行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市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產權交易所
接受產權所有者以及意向的委託,發布產權買賣信息,撮合雙方成交;對本所內成效的產權交易的合法性和規範性出具產權交易證明書;接受資產管理部門和所有者委託,代理企業產權招投標、租賃和進行其它的產權轉讓;為客戶代找買方或賣方,代尋合作夥伴;為參與產權交易的單位和自然人代辦資產評估和過戶手續;提供其它產權交易的有關中介服務。
地址:餘姚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三)價格認證中心
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仲裁、公證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執行案件中的標的物進行價格鑑定和認證;接受政府部門委託,對指定物品的價格行為進行鑑定和認證;接受委託開展與價格管理相關的服務性工作。
地址:餘姚市舜水北路16號二樓
(四)物價監督檢查分局
1、宣傳貫徹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規;監督檢查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規在本地區的執行情況。
2、組織本地區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上級價格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不定期的開展價格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傾銷、價格岐視、價格壟斷、非法牟取暴利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
3、認真做好價格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4、組織和實施商品和服務價格明碼標價制度,開展“物價信得過”活動,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受理民眾投訴及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
5、指導職工價格監督組織和其他民眾監督組織以及新聞輿論單位開展價格監督活動,指導本地區業務主管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價格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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