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墮民職業考
吹行.剃頭.閹雞
墮民吹行、演木偶戲,是墮民的藝術行檔,一個班子二個行檔。吹行以樂藝為主兼唱餘姚腔,演木偶戲時以吹行為樂隊,能唱者配唱,加木偶和支撐表演,成為木偶戲班。墮民吹行以器樂為主、兼唱餘姚高腔堂會。吹行班有五檔、七檔、十二檔,如民間迎親,開始進行“小唱酒”,作為婚宴的序曲,待打擊樂器奏畢、笙笛一響,才開始動筷開宴。墮民演木偶戲,俗稱“小戲文”,用木頭雕成戲劇人物臉譜,穿衣戴帽、能演《白蛇傳》、《狸貓換太子》,一年中主要集中在正月燈頭戲、三月清明戲、十二月冬至戲。平時在發財、做壽、婚喪、放焰口時也表演。民國時期姚北周巷、泗門、臨山一帶有小唱班、木偶戲二十多班。
墮民剃頭。現在的理髮來和理髮師,舊叫“剃頭”,剃頭的人叫“剃頭師傅”、“剃頭墮民嫂”。餘姚剃頭行檔開始的祖師爺就是餘姚的墮民,在清代以前,只用剃刀理髮修理,婦女由女墮民美容,出門提一隻方底圓蓋竹籃、內盛剃刀、羊肝石、餘姚老布;男墮民挑一副擔子,稱作“剃頭擔”,在腳埭內活動。至民國時期,剃頭成為墮民主要生活行檔,出現剃頭店,店內備有各種樂器,供人娛樂。
墮民閹雞。舊俗叫“接雞”,接雞是墮民的又一技術性行業。空時,墮民臂挽鉤子洋傘,腰掛閹雞手術刀,走村穿戶,口喊:“嘩,嘩,閹雞”。相傳餘姚墮民閹割技術為名醫華佗所創。當年三國時華佗為曹操醫治腦病,建議找開頭顱,曹操認為要謀害他,殺了華佗,死前把解剖書贈於徒弟,其華佗妻子恨其丈夫醫術而被曹操殺死的緣故,焚書解恨,待徒弟趕到,只搶出閹割術幾頁,即閹雞、豬、狗、牛等,後被寧波、紹興兩府墮民繼承,為紀念華佗先師,墮民在接雞時,高呼:“嘩”字,意思為華佗的技術。
腳埭.丐戶.衣飾
墮民活動在劃定的地盤范內生活,他們自稱為“腳埭”,以依靠腳埭的服務收費為生。餘姚在宋、元、明三代中墮民人數不多,都居住祠堂廟宇;至清、民國時期,以定居腳埭地盤為基礎、不斷擴展空白地區,形成部的腳埭,出現了一個個墮民村,又以墮民村的為心,由墮民戶劃小塊服務地盤、大都以村祠堂和廟腳埭作為服務範圍,在1929年,餘姚全縣有墮民三千多人,分布在今天的馬渚、梁弄、低塘和餘姚鎮。
丐戶,餘姚在元軍滅南宋後,把俘虜及罪人集中在紹興、上虞、餘姚、蕭山一帶,列入墮民戶口籍,明朝稱丐戶,列入丐戶的還有明初餘姚南城池方國珍部屬。丐戶住在農村,丐戶有丐戶,管理本地及外來乞丐,丐頭為世襲制。餘姚丐戶以幫立規,海頭幫以幫主為最高丐頭,下設“青頭”、下有“老鷹頭”,老鷹頭下面有“麻雀頭”。“麻雀頭”下面設四等,分為“上品丐戶”、“二等丐戶”、“阿三丐戶”和“下等丐戶”。丐頭標記為手拿一尺長的純銅天尺,稱“十八鞭”,可憑這根天尺到處吃大戶,最低的下等丐戶,只能肩背一隻毛竹筒,拿一根四尺以上的竹棒,稱“打狗棒”,在指定區域行乞。立春日為餘姚丐戶節日,丐頭接收新入丐幫的丐戶,發一隻討飯籃、一根四尺長的打狗棒。餘姚丐戶拜“嚴八菩薩”為祖師爺,“嚴八”指明朝時期泗門謝遷母親的義子嚴嵩,嚴嵩曾任明朝宰相,後罪行敗露、淪落與乞丐為伍,因與餘姚謝遷家族有關,又在泗門出資造“萬安橋”,墮民尊其為“餘姚丐神”。我國墮民分布不廣,在明朝時分布在紹興、寧波、松江、蘇州四府,“餘姚丐神”,又成為長江流域南方丐神。
墮民衣飾。在婚嫁、喜慶場合,男做值堂,女為伴娘,為東家服役。男的身穿長袍、腰束撩絞、牽左袍塞在腰間,稱“半袍”,衣服左肩高、右肩低、頭戴狗頭帽;女的稱“墮貧嫂”,穿藍色橫布裙,做迎來客往的供役服務下等雜務。至民國時期,墮民理長辮子頭,髮辮盤在頭頸間,象魯迅筆下的阿Q。
餘姚墮民長期受到歧視,直到解放後才真正成為平民。在目前,餘姚有一句流傳很廣的俚語“赤光膊,賣牛肉”,本意是指夏天取笑上身衣衫不整的人,其實是指清朝時期,官府禁殺耕牛,但墮民為了生活,私下宰殺耕牛,經常頭戴涼帽,上身光赤、肩搭毛巾、手挽竹籃,沿村叫買。
[引用信息]:西祠胡同
惰民風情
餘姚墮民,俗稱“墮貧”,“賤民”。女著橫布裙、男戴狗頭帽,成為墮民標記,做吹鼓手、演木偶戲,做伴娘、值祭堂,剃頭、閹雞、抬轎為職業,是我國歷史上一個比較特殊的社會群體,它的產生是社會壓迫下的一種變形,由於墮民的生活,從而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墮民文化,在浙東的民俗文化中留有深刻的痕跡。關於墮民的起源,眾說紛紜。根據墮民自述和多數史籍記載以及民俗學、社會學家的考證研究,大多認為,十二世紀初,金兵大舉南侵,宋將焦光瓚率部不戰而降。金兵既退,焦部為時入所不齒,遂被貶為墮民,水遠不得入即士、農、工、商四民之列,成了-個社會最低下的階層。說墮民系政治壓迫的結果,是祖先獲罪而株連子孫後裔,從而形成墮民階層,這似無異議。
四民叫喚墮民,當然是直呼其名。過去,有民謠:“人生地不熟,看見墮民喊阿叔”,是譏笑外地人的話,以為對墮民不需要禮遇,不值得尊稱,視為下等人。除“墮民”外,對他們又有“丐戶”、“小百姓”、“轎夫”、“轎頭儂”、“惰貧”、“大貧”和‘欄公”等別稱。而墮民對四民務必是尊稱。年長的須叫“相公”,有職位的須叫“老爺”,年輕的須叫“少爺”,小孩則須叫“官官”。至於女性,也用“太太”、“奶奶”、“小姐”之類的尊稱。墮民的口音與四民不大一樣,似有口吃的通病,如“初一(日)”說成“qu一(日)”;“素色”讀成“xu色”;“少奶奶”喊作“小奶奶”等等。其服飾男性頭戴狗頭帽,裙以橫布不著長衫。如是做戲的,其前額要剃光頭髮。女性梳“老嫚頭”、身穿尼衣--無袖的黑色背心,下著黑色褶襉裙。出門時,她們往往手挽一隻方底圓形竹製老嫚籃”。因此,人們只要憑其這般打扮,就一望而知是墮民了。
墮民分布於城區、鄉村,都有墮民村。他們形如同族,卻非同姓,歷來聚居一處,不與平民雜居,也不許從聚居的地方遷出來。據當年餘姚縣民教館統計,1931年全縣有墮民村30多個約有三千餘人。在餘姚城郊和鄉間、墮民聚居區有城北、馬渚、梁弄、泗門等地。
自古以來,墮民男女互相擇偶,不與平民通婚。在封建科舉時代,墮民不得赴考,亦不能捐資納官。除了這些,墮民與平民還不共職業。正如魯迅所說,他們專事“賤業”:“男人們是收舊貨,賣雞毛,捉青蛙、做戲;女的則每逢過年過節,到她所認為主人的家裡去道喜,有慶弔事情就幫忙。”挑換糖擔、分送《春牛圖》和“閣富”等成了墮民的主要職業。昔日三埭一街帶,墮民們在門面狹小、陰暗潮濕的店堂里,埋頭於布、毛、發、棕、骨等廢品的處理工作,塵埃飛揚,臭氣衝天,路人皆掩鼻而過。其實,那時人們也能從上述職業性質判斷他是不是墮民。
女性墮民婚前叫鰻線(與嫚諧音,即小鰻魚),婚後稱老嫚。老嫚的產業是特殊的“人頭產業”。以前,每戶人家都有老嫚走動,而且,每一墮民所走動的主人家是固定的,婆婆死去,就由兒媳接班,一代一代往下傳,恰如遺產一般。除非貧窮得不得了,才將走動的權利轉讓給另一家老嫚,除了四時八節,老嫚對於主人家的情況,如何時娶媳嫁女、彌月得周、建新房、喬遷新居、壽誕喪葬等等,事先都了如指掌,屆時一定主動上門服務,從不放過這些斂錢賴以生計的良好機會。老嫚的服務工作相當周到出色,甜言蜜語特別多。在舊時愛好虛榮的社會裡,老嫚的言行獲得主人的歡心,就可得到銀角或大米、年糕、粽子之類的賞封。假使主人無端叫她不要來了,那就等於給了她重大的污辱。
幾百年來,墮民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輕蔑的環境下過著日子。”他們在末代即“為時人所不齒”,在元明代被貶稱為“怯憐戶”、“丐戶’,備受歧視和奴役。在禮儀上,平民見墮民不拱手,也不與之同坐,不能登堂入室,只能在人家廊下、屋檐下站立。在職業上,墮民只能專事賤業,與平民不共職業。在語言上,凡涉及墮民的都帶有貶義性質,如罵人“墮民相”,諷喻寒酸或奴性十足等。在居住上,墮民世世代代自相聚居,平民即使卑至苦力,也絕不願意與他們為鄰。在婚姻上,墮民男女自相婚配,乎民如與他們聯姻,猶如百身莫贖的罪過。在教育上,凡城鄉私塾和學堂,歷來均無墮民子弟插足之地,共至連舊曆年底送灶,四民皆於十二月廿三夜或廿四夜,唯有墮民必在廿五夜。平民清明前後上墳不拘哪一天,但不得在“穀雨”之後。而墮民則都要在“穀雨”之後上墳,以示區別。凡此種種,不一一贅述。過去,凡是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封建時代的皂役、地保和民國時期的警察、保甲長任意闖入墮民家查抄。亂捕亂抓,無需履行法律手續,他們人身財產的安全比其他人更沒有保障。
墮民為自身的自由和解放,曾不斷進行抗爭,有識之士也為此奔走呼號。如清雍正皇帝曾頒詔墮民除籍為良,民國元年,孫中山曾通令墮民與其他百姓“一體享有公權私權”。但他們實際的悲慘境遇並未真正改善。直到1949年隨著新中的涎生而獲得新生。“墮民”這一屈辱之詞,確已成為歷史陳述。
[引用信息]:中國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