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黃德林編著的《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研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體現國家“兩型社會”建設的要求,借鑑了人權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理論、公共物品理論以及外部性理論的研究成果,注重規範分析、實證研究、套用研究。採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生態學、資源經濟學以及公共管理學等多學科交叉研究的方法,力求健全、完善與創新當前的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立法,把握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研究的理論和實踐前沿。具體而言,對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的理論基礎進行了全面、深入探討;對飲用水源污染防治制度體系的管理體制、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進行了全面、科學、合理的構建;對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涉及的保護區的環境管理、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污染專項資金、污染生態補償、污染的法律責任以及公眾參與等問題作了深入論證。
本書的創新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運用多種理論成果論述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的理論基礎,並從多種角度系統論證了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同時,注重研究、借鑑國外飲用水源立法的成功經驗,對新《水污染防治法》進行了正反兩個方面的評價,並對我國飲用水源立法保護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與創新飲用水源保護的管理體制、基本原則、基本制度、防治制度體系等具體建議。此外,本書還專門對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涉及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論證。
《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對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進行了全面性、開拓性、創新性的研究,觀點新穎,論證充分翔實,為完善我國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提供了有益參考,也為高校師生學習、深入研究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問題奠定了理論基礎,不失為高校法學院本科生、研究生、學者、立法部門研究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問題的重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