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辦案手冊

食品安全法辦案手冊

(2009年7月20日) (2009年5月25日) (2009年6月26日)

作 者: 中國法制出版社,《食品安全法辦案手冊》編寫組 編 叢 書 名:食品安全法理解與適用叢書
食品安全法辦案手冊食品安全法辦案手冊
出 版 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ISBN:9787509314364出版時間:2010-01-01版 次:1頁 數:514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行政法

內容簡介

《食品安全法辦案手冊》定位於執法、司法實務人員的培訓教材和常備參考書,以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採取分類編纂方法,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為主法條,蒐集相關法律、法規,並將相關法律檔案分類,便於讀者學習和查閱。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1009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2009年7月20日)
一、綜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1009年3月4日)
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等多部委關於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9年6月5日)
農業部關於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009年6月5日)
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餐飲業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009年5月25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009年4月14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有關工作的通知
(2009年4月13日)
商務部關於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做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2009年4月9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宣傳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009年3月20日)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學習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2009年3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2009年2月28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2004年9月1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年7月16日)
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辦法(試行)
(2004年9月2日)
關於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指導意見
(2004年4月7日)
二、食品生產管理
1.食品生產許可
衛生部關於新資源食品管理有關問題的批覆
(2009年6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2003年9月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2005年7月9日)
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5日)
2.衛生管理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5年12月25日)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005年9月1日)
衛生部關於委託生產加工食品問題的批覆
(2004年12月1日)
餐飲企業經營規範
(2007年7月24日)
3.食品添加劑規定
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
(2002年3月28日)
衛生部關於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的復函
(2001年7月20日)
食品營養強化劑衛生管理辦法
1986年11月14日
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
(1987年10月22日)
食品用化工產品生產管理辦法
(1983年10月1日)
4.食品包裝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
(2007午8月27日)
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1994年2月4日
保健食品標識規定
(1996年7月18日)
食品用塑膠製品及原材料衛生管理辦法
(1990年11月26日)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管理辦法
(1990年11月26日)
食品用橡膠製品衛生管理辦法
(1990年11月26日)
搪瓷食具容器衛生管理辦法
(1990年11月26日)
鋁製食具容器衛生管理辦法
(1990年11月26日)
食品容器內壁塗料衛生管理辦法
(1990年11月26日)
三、分類食品安全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2008年10月9日)
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7月2日)
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
(2003年7月2日)
輻照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1996年4月5日
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2000年1月16日)
食用煎炸油衛生管理辦法
(1996年5月29日)
……
四、食品市場準入
五、食品廣告管理
六、農產品質量
七、學校食品安全
八、食品安全監督
九、糾紛處理與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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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2009年7月8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是順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形勢需要而出台的重要法律檔案,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保障食品安全、保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視。
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有以下特點:
一、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二、統一食品國家安全標準。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同時,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三、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制度。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
四、取消食品“免檢制度”。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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