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繼金

顏繼金(1900—1966) ,,男,廣西欽州市欽州鎮人。在廣東高等院校從教21年,1966年在廣州逝世,終年66歲。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顏繼金(1900—1966) ,廣西欽州市欽州鎮人。民國7年(1918)在欽州中學堂畢業後,得欽州賓興館資助,往廣州就讀廣東高等法政學堂(後改為中山大學),大學畢業後參加全國留學生考試。民國15年(1926),被錄取為公費生,派赴法國巴黎大學學習。在留學期間,繼金參加建立國民黨歐洲總支部,主張國共合作,時人稱為左派或廣州派,曾被駐法大使館懷疑為共產黨人。民國16年(1927),被南京政府教育部開除學籍,停發公費。繼金不屈服於壓力,堅持半工半讀,得到房東法籍狄思素女士的同情和支持,免收房租,並以物資相助。兩人久而情好日篤,遂結為伴侶。陳濟棠主持粵省軍政後,省民政廳長林翼中資助繼金學費,轉讀法國剛城大學,民國23年(1944),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狄思素取得中國國籍。民國23年兩人回國,繼金在廣東第一集團軍總司令部任中校法文秘書,兼黃浦海軍學校教授、《國民日報》編輯。民國25年(1936),兩廣事變後,陳濟棠下野,余漢謀接掌廣東軍權,繼金在第十三集團軍司令部任上校參議。民國28年(1939),任廣州灣交涉專員。抗日戰爭初期,繼金出任遂溪縣長。在任期間,曾利用與法方人員有交往的關係,訂購一批軍用物資內運,以助華南抗日。同時,率遂溪縣武裝隊伍配合友軍,克復日軍占領的海康縣。抗戰結束後,繼金在廣東省立商學院、華僑大學任教,後任國立中山大學教授。繼金在法國巴黎時,著有法文本《國際公法》、《經濟學講義》。在中山大學任教時,與狄思素合著《法文文法》等。繼金在廣東高等院校從教21年,1966年在廣州逝世,終年6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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