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典標準
品名
頭孢拉定
Toubaolading
Cefradine
分子式與分子量
C16H19N3O4S 349.40
來源含量
本品為(6R,7R)-7-[(R)-2-氨基-2-(1,4-環己烯基)乙醯氨基]-3-甲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按無水物計算,含C16H19N3O4S不得少於90.0%。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微臭。
本品在水中略溶,在乙醇、三氯甲烷或乙醚中幾乎不溶。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醋酸鹽緩衝液(取醋酸鈉1.36g,加水約50ml溶解,用冰醋酸調節pH值至4.6,加水稀釋至100ml)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E),比旋度為+80°至+90°。
鑑別
(1)取本品與頭孢拉定對照品適量,分別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6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5μl,分別點於同一矽膠G薄層板[經105℃活化後,置5% (ml/ml)正十四烷的正己烷溶液中,展開至薄層板的頂部,晾乾]上,以0.1mol/L枸櫞酸溶液-0.2mol/L磷酸氫二鈉溶液-丙酮(60:40:1.5)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於105℃加熱5分鐘,立即噴以用展開劑製成的0.1%茚三酮溶液,在105℃加熱15分鐘後,檢視。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應與對照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相同。
(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
(3)取本品適量,溶於甲醇,於室溫揮發至乾,取殘渣照紅外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C)測定,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722圖)一致。
以上(1)、(2)兩項可選做一項。
檢查
取本品少許,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D),應符合規定。
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為3.5~6.0。
取本品5份,各0.55g,分別加碳酸鈉0.15g和水5ml溶解後,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B)比較,均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色或黃綠色5號標準比色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A第一法)比較,均不得更深(供注射用)。
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製備供試品溶液;另取頭孢氨苄對照品約20m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加流動相約30ml超聲使溶解,再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品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對照品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對照品溶液主成分色譜峰的峰高約為滿量程的25%。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品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含頭孢氨苄按無水物計,不得過5.0%。
精密稱取本品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適量,用流動相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5μg的溶液,作為對照溶液;另精密稱取頭孢氨苄、雙氫苯甘氨酸和7-氨基去乙醯氧基頭孢烷酸對照品各適量,置同一量瓶中,先加7.3%鹽酸溶液4ml,超聲使溶解,再用對照溶液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上述3種雜質對照品各10μg的混合溶液,作為雜質對照品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雜質對照品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以220nm為檢測波長,洗脫順序依次為:7一氨基去乙醯氧基頭孢烷酸、雙氫苯苷氨酸、頭孢氨苄和頭孢拉定,各峰之間的分離度均應符合要求。精密量取對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以254nm為檢測波長,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主成分色譜峰的峰高約為滿量程的25%。再分別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雜質對照品溶液和對照溶液各2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先以254nm為檢測波長測定,再以220nm為檢測波長重新進樣,分別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2.5倍,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除頭孢氨苄外,雙氫苯甘氨酸(220nm檢測)和7-氨基去乙醯氧基頭孢烷酸(254nm檢測)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不得過1.0%;其他單個雜質(254nm檢測)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4倍(2.0%),其他各雜質(254nm檢測)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5倍(2.5%)。
照分子排阻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H)測定。
用葡聚糖凝膠G-10 (40~120μm)為填充劑,玻璃柱內徑1.0~1.4cm,柱長30~45cm。以pH 8.0的0.2mol/L磷酸鹽緩衝液[0.2mol/L磷酸氫二鈉溶液-0.2mol/L磷酸二氫鈉溶液(95:5)]為流動相A,以水為流動相B,流速為每分鐘1.0~1.5ml,檢測波長為254nm。量取0.2mg/ml藍色葡聚糖2000溶液100~20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分別以流動相A、B進行測定,記錄色譜圖。按藍色葡聚糖2000峰計算理論板數均不低於400,拖尾因子均應小於2.0。在兩種流動相系統中藍色葡聚糖2000峰的保留時間比值應在0.93~1.07之間,對照溶液主峰與供試品溶液中聚合物峰與相應色譜系統中藍色葡聚糖2000峰的保留時間的比值均應在0.93~1.07之間。稱取頭孢拉定約0.2g,置10ml量瓶中,加2%無水碳酸鈉溶液4ml使溶解後,加0.6mg/ml的藍色葡聚糖2000溶液5ml,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量取100~20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用流動相A進行測定,記錄色譜圖。高聚體的峰高與單體與高聚體之間的谷高比應大於2.0。另以流動相B為流動相,精密量取對照溶液100~200μl,連續進樣5次,峰面積的相對標準偏差應不大於5.0%。(對照溶液進行測定前,先用含0.2mol/L氫氧化鈉與0.5mol/L氯化鈉的混合溶液200~400ml沖洗凝膠柱,再用水沖洗至中性。)
取頭孢拉定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頭孢拉定10μg的溶液。
取本品約0.2g,精密稱定,置10ml量瓶中,加2%無水碳酸鈉溶液4ml,使溶解後,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立即精密量取100~20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以流動相A為流動相進行測定,記錄色譜圖。另精密量取對照溶液100~20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以流動相B為流動相進行測定,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含頭孢拉定聚合物以頭孢拉定計不得過0.05%。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V D)測定。
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甲醇一水(55:45)為流動相,流速為每分鐘1ml,檢測波長為225nm。取對照品溶液20u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流動相中甲醇比例使2一萘酚峰的保留時間約為7分鐘,理論板數按2一萘酚峰計算不少於3000,2一萘酚峰與相鄰峰的分離度應不小於1.5。
取本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頭孢拉定10mg的溶液,充分振搖,過濾,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2一萘酚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2一萘酚0.5u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精密量取上述兩種溶液各20u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簋,含2一蓁酚的量不得討0.05%(供口服製劑用)或不得討0.0025%(供注射用)。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M第一法 A)測定,含水分不得過6.0%。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2%。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取本品5份,每份各2.0g,加3.0%精氨酸溶液(經0.45μm濾膜濾過)溶解後,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H),應符合規定(供注射用)。
取本品3份,各2.0g,加3.0%精氨酸溶液(經0.45μm濾膜濾過)製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C),每1g樣品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供注射用)。
取本品,2.6%無內毒素碳酸鈉溶液使溶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E),每1mg頭孢拉定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20EU(供注射用)。
取本品,用2.6%無菌碳酸鈉溶液溶解後,轉移至不少於500ml的0.9%無菌氯化鈉溶液中,用薄膜過濾法處理後,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H),應符合規定(供注射用)。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水-甲醇-3.86%醋酸鈉溶液-4%醋酸溶液(1564:400:30:6)為流動相;流速為每分鐘0.7~0.9ml;檢測波長為254nm。取頭孢拉定對照品溶液10份和頭孢氨苄對照品貯備液(0.4mg/ml)l份,混勻,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頭孢拉定峰和頭孢氨苄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取本品約70mg,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加流動相約70ml超聲使溶解,再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頭孢拉定對照品溶液,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即得。
類別
β-內醯胺類抗生素,頭孢菌素類。
貯藏
遮光,充氮,密封,在低於10℃處保存。
製劑
(1)頭孢拉定乾混懸劑 (2)頭孢拉定片 (3)頭孢拉定膠囊 (4)頭孢拉定顆粒 (5)注射用頭孢拉定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說明書
藥品名稱
頭孢菌素6號
英文名稱
Cefradine
別名
泛捷復;環己烯胺頭孢菌素;環己烯頭孢菌素;環烯頭孢菌素;己環胺菌素;君必清;菌必清;克必力;頭孢環己烯胺;頭孢Ⅵ號;頭孢環己烯;頭孢菌素6號;頭孢拉啶;Eskacef
分類
抗生素 > 頭孢菌素類 > 第一代
劑型
0.25g,0.5g;
2.膠囊:0.25g,0.5g;
3.注射劑:0.5g,1g。
藥理作用
金黃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大腸桿菌、奇異變形桿菌、克雷白桿菌屬、嗜血流感桿菌、痢疾桿菌、沙門菌屬、奈瑟菌等。
藥代動力學
頭孢拉頭孢菌素6號口服後吸收迅速,肌內注射吸收雖然較口服差,但持續時間較久。空腹口服0.5g,1h後血藥濃度達峰值,為11~18μg/ml;靜脈注射0.5g,5min後血藥濃度為46μg/ml;肌內注射0.5g,1~2h後血藥濃度達峰值,為6μg/ml。藥物吸收後在組織及體液內分布良好。頭孢菌素6號在心肌、子宮、肺、前列腺和骨組織中皆可達有效抗菌濃度,在肝組織中藥物濃度與血藥濃度相等,但腦組織中濃度僅為血藥濃度的5%~10%,腦脊液中濃度更低(靜脈滴注2~4g,腦脊液中濃度僅有1.2~1.5μg/ml)。頭孢菌素6號可以少量分泌入乳汁中,也可透過胎盤屏障,口服500mg,羊水中濃度約為1.3μg/ml。頭孢菌素6號血清蛋白結合率較低,為6%~10%,半衰期約為1h。頭孢菌素6號在體內很少代謝。口服0.5g後,24h尿排出量超過給藥量的99%;靜脈注射後6h,尿排出量超過給藥量的90%;肌內注射後6h,尿中排出量約為給藥量的66%;另有少量藥物可隨膽汁排泄。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可有效清除頭孢菌素6號。
適應證
頭孢菌素6號適用於治療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道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禁忌證
1.對頭孢菌素6號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禁用。
2.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對一種頭孢菌素過敏者對其他頭孢菌素類藥也可能過敏。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過敏者也可能對頭孢菌素過敏。
2.慎用:(1)頭孢菌素6號可透過胎盤屏障,妊娠期婦女慎用;(2)頭孢菌素6號可暫時性改變嬰兒的腸道菌群平衡而導致腹瀉,哺乳期婦女應慎用;(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4)胃腸道疾病,特別是抗生素相關性腸炎患者慎用。
3.藥物對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直接抗人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呈陽性反應;(2)以硫酸銅法測定尿糖可呈假陽性反應。
4.長期用藥時應檢查肝、腎功能和血象。
不良反應
1.主要為皮疹、藥物熱等,偶見過敏性休克。
2.消化系統:噁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等症狀較為多見,偶見假膜性腸炎。
3.血液系統: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嗜酸粒細胞增多、白細胞總數或中性粒細胞減少等。
4.腎毒性: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暫時性尿素氮升高,但尚無嚴重腎臟毒性反應的報導。
5.肝毒性: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鹼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氨基轉移酶和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
6.其他:頭孢菌素6號肌注部位疼痛較明顯,靜脈注射後有發生靜脈炎的報導。
用法用量
1.(1)口服給藥:每次0.25~0.5g,每6小時1次,嚴重感染時可增至每次1g。每天最高量為4g;(2)肌內注射:每次0.5~1g,每6小時1次,作深部肌注。每天最高量為8g;(3)靜脈給藥:每次0.5~1g,每6小時1次,靜脈滴注或靜脈注射。每天最高量為8g;(4)腎功能不全時劑量:腎功能減退者須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肌酐清除率大於每分鐘20ml時,其推薦劑量為每6小時0.5g;肌酐清除率為每分鐘5~20ml時,其劑量為每6小時0.25g;肌酐清除率小於每分鐘5ml時,其劑量為每12小時0.25g。
2.兒童:(1)口服給藥:每次6.25~12.5mg/kg,每6小時1次;(2)肌內注射:小兒(1周歲以上),每次12.5~25mg/kg,每6小時1次,作深部肌注;(3)靜脈給藥:小兒(1周歲以上),每次12.5~25mg/kg,每6小時1次,靜脈滴注或靜脈注射。
藥物相互作用
1.頭孢菌素6號在體外與利福平或萬古黴素合用可增強對耐甲氧西西林表皮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
2.克拉維酸可降低頭孢菌素6號在體外對青黴素耐藥類桿菌的最小抑菌濃度(MIC),但對梭形菌和多枝梭形菌的MIC則無影響。
3.丙磺舒可減少頭孢菌素6號經腎排泄,提高其血藥濃度。
4.頭孢菌素6號與慶大霉黴素、卡那黴素、妥布黴素、阿米卡星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5.頭孢菌素6號與卡莫司汀、鏈佐星(streptozocin)等抗腫瘤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6.頭孢菌素6號與多黏菌素E、萬古黴素、多黏菌素B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7.頭孢菌素6號與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強利尿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8.食物可延緩頭孢菌素6號的吸收,但不影響吸收總量。
專家點評
1.對革蘭陽性菌包括對青黴素敏感和耐藥的金黃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除外)的抗菌作用強於第二代和第三代頭孢菌素;對革蘭陰性菌的作用不及第二代頭孢菌素,更不及第三代頭孢菌素;
2.對革蘭陰性桿菌產生的β-內醯胺酶不穩定,但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β-內醯胺酶的穩定性優於第二代和第三代頭孢菌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