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

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

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是由山東省蓬萊市首創的一項預防職務犯罪監督制度,就是由志願者配合紀委及檢察機關開始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截至2013年上半年,蓬萊市共選聘了142名預防志願者。

簡介

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就是在作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協助紀委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調查分析職務犯罪隱患問題。根據統計,全國共有專職和兼職預防幹警1.1萬人,而全國共有公務員708萬,再加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符合職務犯罪特別是貪污賄賂主體,預防對象數量很大。1.1萬人的隊伍要達到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目的,困難和壓力巨大,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的出現,具有實際有效的意義。

蓬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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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山東省蓬萊市在中國首創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介入模式,建立了142人的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隊伍,通過吸納民眾智慧,蓬萊市真正做到關口前移,減少或控制了職務犯罪的高發,創造了“蓬萊模式”。

當地檢察機關與紀委共同制定了《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的試行意見》以及《關於在市級重點工程建設中實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的目的和意義,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參加程式、工作職責等內容進行了具體規定。經過志願者單位、市檢察院、市紀委等三個部門審核把關,蓬萊最終選聘了142名預防志願者。他們大部分是審計、財務、工程建設及招投標等領域從業經驗豐富、熟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

山東蓬萊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一整套作法吸納社會力量和民眾智慧,將職務犯罪預防和廉政制度以及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紮根民眾、開門預防”的局面。

獎懲制度

蓬萊市每半年對預防志願者進行一次考核評估,檢驗其工作效果,是否存在違規、違紀和違法等行為,並把考核評估情況記入檔案,及時反饋給志願者單位,建議所在單位對其進行獎懲。

與此同時,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工作辦公室對在此項工作中表現突出、效果明顯的志願者進行表彰和獎勵,對不主動提供志願者服務的預防志願者,收回預防志願者聘書和胸牌。

成效

自2012年4月至2013年上半年,蓬萊職務犯罪預防人員和志願者開展預防調查活動59次,在調查中發現職務犯罪苗頭性問題21個;深入發案單位開展案件剖析活動24次,向發案單位和有職務犯罪隱患的部門傳送檢察建議書57個,提出檢察建議298條,幫助制定完善工作制度9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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