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制度改革

預算制度改革,開始於1998年。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我國政府從1998年開始,進行了以部門預算、收支兩條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為主的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其總體目標是公開透明、科學規範、廉潔高效、完整統一。
預算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1、建立科學規範的部門預算制度
部門預算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基本形式。實行部門預算制度,需要將部門的各種財政性資金、部門所屬單位收支全部納入到一本預算中編制。其中,收入預算編制採用標準收入法。指出預算編制採用零基預算法。
2、推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建立以財政部門為主題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所有財政性資金全部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運作,通過代理銀行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由財政部門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支付或授權各個部門支付到個人、用款單位或商品供應商和勞務提供者。
3、實行政府採購制度
政府採購運行機制實行集中採購與分散採購相結合,以集中為主,分散為輔;公開招標與非公開招標相結合;委託採購與自行採購相結合。
4、建立先進完備的預算技術保障體系
(1)建立科學規範的政府預算收支分類體系。
(2)提高政府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財政部門要全面建設以部門預算編制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為核心的“金財工程”。
(3)改進會計核算和報告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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