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彌山石窟文物管理所

須彌山石窟文物管理所成立於1982年9月,是固原市原州區文化體育旅遊局的一個下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單位駐地須彌山石窟,管轄範圍3平方公里。 須彌山石窟文物管理所經費來源是原州區財政差額70%撥款和旅遊活動的門票收入。

須彌山石窟文物管理所成立於1982年9月,是固原市原州區文化體育旅遊局的一個下屬副科級事業單位。單位駐地須彌山石窟,管轄範圍3平方公里。現有正式職工22人,退休人員2人,聘用人員5人;大學文化程度9人、大專文化程度12人;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2人、初級職稱17人。管理所在 “九定”方案中內設辦公室、綜合業務股,主要職責是對保護區內的石窟文物和古遺址文化、生態資源進行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區內石窟文物影視資料攝製、文物複製仿製、文物影視製品經營、文物旅遊活動組織等。單位履責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須彌山石窟文物管理所經費來源是原州區財政差額70%撥款和旅遊活動的門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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