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外事、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外事和旅遊業發展政策,編制外事和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本區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本區旅遊形象宣傳促銷和重大推廣活動;參與市旅遊局組織的跨區域旅遊合作。
3.負責組織本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促進傳統旅遊觀光;組織促進休閒度假、運動健身、商務會展等高端旅遊發展;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鄉村旅遊工作;監測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4.承擔規範本區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有關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和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住宿業行業管理。
5.負責組織實施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受理旅遊者投訴並督促檢查旅遊企業的投訴處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6.承擔本區旅遊行業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和組織實施旅遊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7.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協調推進區內國際語言環境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機構和旅遊企業的發展。
8.研究擬訂本區外事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外事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9.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負責區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有關工作聯繫,推動區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10.負責本區與外國地方政府間的交流,辦理與外國城市或地區締結友好城市關係事項,管理與國際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動;配合中央、市有關部門接待來區訪問的黨和國家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區領導的外事活動和出訪事宜。
11.負責管理本區因公出國(境)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事宜;負責為本區因公出國(境)人員申辦護照、簽證及辦理其他有關證件,管理因公護照、通行證的收繳、保管工作;承辦各單位報請區委、區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
12.負責牽頭協調在我區外籍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在本區採訪的有關事宜;負責牽頭應對和處理本區重大涉外(突發)事件。
13.負責牽頭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區活動和本區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承擔本區參與國際組織和國際多邊活動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以區政府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並承擔安全責任;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14.負責對本區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的執行情況,並對違反外事紀律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商廣清,男,1957年3月出生,北京順義後沙峪人,漢族,1977年6月入黨,研究生學歷,經濟師。現任外事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輝,男,1966年生,籍貫河北滄州,漢族,1991年入黨,研究生學歷。現任外事旅遊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
趙慶江,男,1969年7月12日生,北京市順義區人,漢族,1994年4月入黨,大學學歷。現任順義區外事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貴春,男,1955年3月出生,北京順義龍灣屯鎮人,漢族,1977年12月入黨,大學學歷。現任外事旅遊局副處級調研員。
黃清泉,男,軍隊轉業幹部,1961年3月出生,湖北安陸人,漢族,1982年入黨,大學文化程度。現任外事旅遊局副處級調研員。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人事、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檔案、保密、計生、接待聯絡、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政府信息公開、旅遊統計分析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辦公保障和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工作。
負責人:吳春明
(二) 外事科
負責承擔區政府外事協調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起草本區外事工作制度及區主要領導的對外材料以及其他重要檔案;負責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歸口審核、申報本區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任務及為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辦理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負責組織接待副(不含)部長級以下外(內)賓;配合接待市級以上部門安排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來區參觀考察活動;負責牽頭協調本區外籍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各單位推進國際語言環境建設工作;負責本區有關單位舉辦國際會議的申報工作。
負責人:王輝
(三) 旅遊行業管理科
依據《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對全區旅遊業進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二星級以下(含二星級)飯店評定及管理;負責推薦評定三星級以上飯店;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初評和申報;負責貫徹落實住宿業相關法律法規、評定標準,開展住宿達標單位和綠色飯店的評定工作;負責民俗旅遊村(戶)的評定、推薦及覆核;負責旅遊行政執法檢查與執法監督;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機構和旅遊企業;負責受理旅遊者投訴並督促檢查旅遊企業的投訴處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負責人:胡晉
(四)旅遊項目規劃科
研究制定本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協調旅遊設施建設、旅遊區(點)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工作;負責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區內旅遊項目的設計、包裝工作;指導旅遊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負責人:寧麗麗
聯繫地址
地 址:北京市順義區光明南街7號
郵 編:1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