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科學家提出,音樂如同直立直行和語言功能一樣,是人在進化過程中逐步形成的能力,它出現在人類的早期歷史中,並幫助人們在惡劣環境中生存下來。
首先,音樂是無處不在的。從亞馬遜河的三步舞到阿姆斯特丹的熱舞,不管世界的哪一個角落、哪一種文化,都無一例外地把音樂當做重要的不可缺少的部分。
事實上,科學家們在斯洛維尼亞發現的刻在骨頭上的“Divjebabeflute”就是最古老的樂器。這種樂器可以追溯到4萬年前,那個時候,整個歐洲和北美的人類還生活在冰雪的覆蓋中。
如果這種最古老的樂器已經存在了4萬年,那么聲樂存在的時間可能要長兩倍甚至更多,哈瑞教授估計,或許在人種剛剛形成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音樂。
另一個支持音樂具有生物基礎的事實是:有的人在大腦的聽力受損後分辨不出音調,但是當他看到對應的這首歌的歌詞時,他就能聽出十之八九。
當然,對這種說法持懷疑態度的人也不在少數。斯蒂文·平克在1997年寫的一本名為《大腦是如何工作的》的書中說,與語言、視力、社交技巧、以及體力相比,缺少了音樂,人類的生活方式並不會有什麼根本的改變。平克相信音樂是人們發明出來的東西,由於它可以使人的身心都得到極大的愉悅,因而一直不斷地延續和發展起來,換句話說,人們發明了音樂是因為他們喜歡它。
美國多倫多大學的桑卓·托哈波評論平克的觀點時說,他的說法非常巧妙,但並不正確。托哈波曾經走遍世界,她發現,不管在哪兒,母親幾乎都是以同樣的方式對自己的嬰兒歌唱:高音調、慢旋律,以及充滿感情的語氣。儘管每個種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搖籃曲,但它們卻是如此相似,即使你根本不懂這種語言,也不會聽不出那是搖籃曲。
這給了她一個啟示:音樂並不是人類的發明。如果我們都使用音樂與嬰兒交流,這就是母親與嬰兒之間一種本能的交流方式。
因此如果在人類早期就顯現出了一種音樂基因的話,那些擁有這些音樂基因的人就比較容易擁有健康的後代,每一代人都將享受音樂作為一種天賦的禮物給他們帶來的好處。音樂使得每一個個體對異性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即使是達爾文自己也對音樂的這個解釋十分滿意,但也有許多學者不同意這個看法,因為從生物界的許多情形來看,孔雀用尾羽吸引異性,駝鹿用鹿角吸引異性,百靈鳥用歌聲吸引異性,但是所有這些現象都表現在雄性動物身上,對人類而言,音樂是兩性共有的。
或許我們永遠無法知道音樂到底是怎樣在歷史的長河中發展起來的,但不管怎么說,音樂都是我們極其寶貴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