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09—1986.08 大慶石油學院鑽井工程專業學習1986.08—1987.12 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公司修井二隊實習員
1987.12—1989.12 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公司修井二隊隊長、黨支部書記
1989.12—1990.07 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公司團委書記
1990.07—1993.05 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一分公司黨委書記
1993.05—1993.09 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一分公司黨委書記、經理
1993.09—1998.02 大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93.11—1996.11哈爾濱工程大學工業經濟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1998.02—1998.11 大慶市政府副秘書長
1998.11—2000.10 大慶市政府秘書長
2000.10—2002.10 大慶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2.10—2008.02 大慶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9.09—2004.06哈爾濱工程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8.02—2010.02 黑龍江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
2010.02—2010.03 齊齊哈爾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10.03—2010.05 齊齊哈爾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0.05—2012.06 齊齊哈爾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06—2012.07 齊齊哈爾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12.07—2016.02 齊齊哈爾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02—2018.04黑龍江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
2018.04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3月23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訊息:黑龍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韓冬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雙開處分
2018年9月,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黑龍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韓冬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韓冬炎違反政治紀律,喪失理想信念,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善於偽裝,陽奉陰違,欺騙組織,是典型的“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違規為親屬及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友和圈內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巨額經濟利益,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巨額經濟利益;違反民眾紀律,政績觀扭曲,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使國家利益遭受巨大損失,留下沉重財政包袱和信訪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腐化,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金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韓冬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韓冬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其他案件將繼續依法審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