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是鞍山市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工作。隸屬於鞍山市經濟委員會。
鞍山市鹽業公司隸屬於鞍山市經濟委員會,是鞍山市唯一依法從事食鹽加工、經營的專營公司,本負責全市各類鹽產品的供應工作,目前遼寧省實行政企分開的鹽業管理體制。
執法依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 、《食鹽專營辦法》;《遼寧省鹽業管理條例》、《鞍山市鹽業管理辦法》。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鹽業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並對其施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鹽業法規、規章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罰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負責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檢查監測;
(四)受理鹽業行政糾紛及鹽業行政複議;
(五)完成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鹽政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任務。
機構設定
市鹽業管理辦公室下設綜合辦公室。
市鹽政稽查隊負責轄區內的鹽政稽查工作。
領導班子
鞍山市鹽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馬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