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素芬烈士

出生在進步知識分子家庭。1935年在杞縣一小讀書時,女扮男裝到街頭演唱《我不與小腳女子結婚》等進步戲曲。1937年“七七”事變後,在開封梁苑女中積極參加抗日救亡活動。1938年春隨校遷往杞縣,參加抗日宣傳隊,到城鄉演唱“工農兵學商,一起來救亡”等歌曲。1941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武裝。1942年10月奉派到舞陽以教書為掩護,從事革命聯絡工作。194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水東抗日根據地工作到抗戰勝利。1947年8月16日,奉命與杞縣二區區委書記聯系,途中發現國民黨騎兵部隊包圍了正在傅集召開土改會議的郭傑等人,就立即化裝成農婦拚命趕路,向郭傑報告。因假髮露出破綻,不幸被捕,被拴在馬尾巴上拉到杞縣城。敵人用老虎凳、灌涼水、針扎乳頭等酷刑,妄圖讓她交出共產黨的情況,她堅守黨的機密,一字不供。同年8月18日晚,被敵人押到刑場,再次刑訊逼供。她視死如歸,怒斥敵人。在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打倒國民黨反動派!”等口號中壯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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