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二年(1757),任河南省新蔡縣知縣。到任後,正遇災荒。靳榮潘親自監督發放救濟糧物,且細心查閱歷代度荒救民資料,根據實際情況,對百姓有利且力所能及的事一一興辦。使災民度過了災荒。
乾隆二十四年(1759),任河南鄉試房考官,評卷公正,批點認真,深得工部尚書朱圭賞識。乾隆三十年(1765),調任龍門知縣,不久又調任遷安知縣。該縣滿族旗人常因差役攤派與當地居民發生糾紛,歷任知縣因懼旗人,積案久拖不決。榮藩到任即著手查閱案卷,制定“旗三民七”的差役攤派制,明文公布,嚴令執行,旗民悅服,糾紛平息。
乾隆三十三年(1768)升任蔚州知州,到任後建立文蔚書院,發展地方教育事業;動員民眾開渠引水灌田,興辦水利。蔚州西部多山,每年雨季山洪暴發,民田被沖,苦不堪言。經實地勘察,周密規劃,發動民眾近山取石,築成高9尺、長370丈的石砌大壩,消除了水患,保護了民田,州民稱為“靳公壩”。乾隆四十三年(1778)在遵化知州,四十八年(1783)任大名府知府,次年病逝,享年58歲。
靳榮藩,入清、民國《遷安縣誌 人物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