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泊檢疫的要求
入境船舶靠好碼頭(浮筒)後實施的入境衛生檢疫,適用於貨輪,定期、短程客貨班輪,但必須符合一個要求和三個條件。1.一個要求指船舶必須來自非疫區(港),船上無病人。
2.三個條件指:
(1)船舶發生機械故障無法在錨地實施入境衛生檢疫。
(2)因風大浪高等氣候因素,聯檢交通艇抗風力差,無法去錨地執行錨地入境衛生檢疫,而入境船舶必須及時進港進行裝卸作業的。
(3)因潮水漲落原因,在錨地實施衛生檢疫後會延誤一個潮水(12小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靠泊檢疫的相關規定
(1)對申請靠泊檢疫的船舶,代理必須提前向檢驗檢疫機關遞交符合要求的《靠泊檢疫申請書》。檢驗檢疫機關街道靠泊檢疫申請書後,應審核靠泊檢疫理由是否正當,是否來自疫區,船舶各種檢疫證件是否完整有效,各方面符合要求方能同意船舶進港。(2)靠泊檢疫的船舶,在檢疫人員登輪之前,船方應保證無人員上下及貨物裝卸,如有此類情況發生,視情節輕重依法處理。實施檢疫的要求同前述總體要求。應該特加強船舶靠港後的管理:船舶必須掛好防鼠檔,在夜間用強光照射舷梯,垃圾、泔水、廢舊物料、墊艙材料、船用動植物及產品、個人攜帶的應檢物等未經許可不得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