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
1、首先該機構不是盈利為目的,開設此機構旨在促進文化交流、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等,這類機構一般有慈善團體、文化交流促進團體等.總之是有利於社會和諧的。
2、其次是人數方面:發起人(5人以上)、發起單位(3個以上),登記時,最少要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人以上的單位會員。
3、最後是設備與管理方面:必須要有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人或負責小組)、有固定的場地、有合法的經濟來源(三萬元以上資金)。
材料檔案
成立非盈利機構,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籌備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檔案;
3、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4、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兼任社團秘書長以上領導職務的,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組織部門批准);
5、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