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籃球中的非法運球
籃球運球的定義隊員控制球後將球擲、拍或滾,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觸及球為運球。 每次運球中,必須使球和地面接觸。隊員運球後,用雙手同時接觸球或使球在手中停留的一剎那,運球即結束。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失去對球的控制又重新控制球,才又可以運球。
定義
連續投籃,得球後可運球。
運球前漏球,球拿穩後可以運球,運球後漏接,可以將球拿住,不能再運。
與附近的其他隊員搶球中用挑、拍以圖控制球,獲球後可以運球。
打落或攔截對手的球並獲得該球,可以運球。
只要不出現持球移動違例,球可在單手或雙手中拋接或停留。
運球過程中,運球手翻腕使掌心超過垂直面,為“攜帶球”違例。
對於非法運球的懲罰非法運球違例後,將球判給對方在違例地點附近的界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罰則
1、除非運球,一名球員不得帶球移動。
2、若一名球員在運球時踏上或踏出界線,即使在其踏上或踏出界線時並未觸球,也不得返回界內繼續運球;該球員重回界內時,也不得第一個觸球。
3、一名球員自主結束第一次運球後,不得二次運球。
4、一名球員運球時,不得將手的任何部位置於球的下面且(1)將球從一處托到另一處,或(2)停球後再繼續運球。
5、若一名球員因下述原因失去控球,可再次運球:
(1)一次球觸及籃板或籃筐的投籃。
(2)對方球員觸球。
(3)觸及籃板、籃筐或任一其它場上球員的傳球或漏接球。
罰則:失去球權。球權判給對方,在違例處最近點邊線發界外球,但發球點不得比罰球線沿長線更靠近底線。
籃球規則
籃球規則指籃球比賽的各種規則。籃球運動在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廣泛的普及和深入的發展。為使該項運動永遠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並在持續的發展中得到統一和規範,國際籃球聯合會近年來不斷地對《籃球規則》進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