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誘惑

邁阿密熱隊被揭發在1995年非法誘惑Pat 聯盟認為這種行為屬於非法誘惑,並且向Perdue發出了警告。 他們這樣做就是為了避免被認為是非法誘惑。

問題91:什麼是非法誘惑?

非法誘惑就是球員或者球隊直接或者間接的誘惑,拉攏或者說服和其他隊已經有契約的另一方(隊員,總經理,等等)來和自己談判協商契約。NBA對於非法誘惑相當慎重,一旦發現,就可能科以重罰。但是聯盟自己不會去調查這種問題,除非有其他球隊提出了控告。下面就是一些最近的例子:

邁阿密熱隊被揭發在1995年非法誘惑Pat Riley。他們在Riley仍在擔當紐約尼克斯隊主教練時就去同他協商。熱隊通過私了來逃避了聯盟的處罰:他們賠償了尼克斯隊1百萬美元,以及他們在1996年的第1輪選秀權。

1999賽季結束後,Will Perdue離開聖安東尼奧馬刺隊,和芝加哥公牛隊簽約。在新聞發布會上,他談論到公牛可能會在2000年同Duncan和Grant Hill或者兩者之一簽約。聯盟認為這種行為屬於非法誘惑,並且向Perdue發出了警告。

大家可能都注意到了球隊總經理和其他職員面對媒體時,都非常小心,避免談論到在其他球隊的具體隊員。他們這樣做就是為了避免被認為是非法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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