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非工資性收,是指勞動者所取得的不屬於工資範圍的收入。
內容
(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在重大體育比賽中的重獎;
(2)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醫療衛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貼費、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等;
(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4)支付給聘用或留用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各項補貼;
(5)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具體有:工作服、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國務院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7單位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6)稿費及其它專門工作報酬;
(7)出差一伙食補助費、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8)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的從業人員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的補償費用;
(9)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10)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11)勞動契約制職工解除勞動契約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12)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和管理費;
(13)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4)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5)計畫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16)協定解除契約後企業一次性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17)終止契約後支付給職工的違約金;
(18)勞保福利費用統計、工資外收入統計有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