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銜接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代會及其常委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分析預測全縣經濟形勢,針對經濟運行情況,提出對策和建議;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貫徹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價格政策的實施,調整縣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的收費標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和投融資政策的執行效果。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的總規模和投資重點,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指導制定工業總體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規劃;擬訂基礎產業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服務業的發展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組織研究城鎮化戰略,協調、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
(七) 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百、文化、衛生、體育、廣播、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提出全縣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組織實施經濟合作;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九) 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姓名 | 職務 | 工作分工 |
趙月拴 | 局長 | 主持全局工作 |
任亞軍 | 工委書記 | 主持發改系統工委和以工代賑工作 |
常躍堂 | 副局長兼物資總公司總經理 | 主持辦公室和物資總公司工作 |
郭躍峰 | 副局長 | 主持工業和固定資產建設工作 |
呂茂堂 | 紀檢組長 | 主持農業和全局紀檢工作 |
內設機構
靜樂縣發展和改革局設立5個職能股(室)。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的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保密、來信來訪、督辦查辦、機關財務、車輛管理、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委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思想政治和宣傳工作;協調中心工作。國民經濟綜合股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行業規劃、專項規劃;規劃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項目;研究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土地開發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編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年度計畫;研究全縣以工代賑工作,組織實施年度計畫;參與編制扶貧開發計畫。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股
監測分析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提出地方性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匯總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和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引導民間資金的投向;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擔保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設計和概算調整等審批事宜;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工程諮詢工作;研究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城鎮化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市產業發展、公共設施與基礎設施產業化的建議,協調城鎮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農業和社會事業股
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全縣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工作。辦理政府投資的農業項目有關事宜。提出全縣社會發展的戰略;擬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研究全縣就業、居民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編制就業規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相關的重大問題。辦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