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民政局

主要職責

江蘇靖江市民政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二)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依法對全市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三)貫徹實施國家、省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上報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審核上報革命傷殘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的評定、調整;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含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四)組織和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五)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指導工作;指導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和報告災情,研究提出救災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協調災後重建和災區的生產自救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七)負責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八)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擬訂我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擔我市村(社區)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擬訂我市地名管理規劃和辦法,指導審核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承辦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九)負責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及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動社區建設。(十)負責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慈善總會、基金會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五保戶和殘疾人等特殊民眾權益保障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政策的貫徹落實;貫徹落實國家、省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本市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和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十一)負責擬訂我市老齡工作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十二)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兒童收養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組織、指導全市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涉外婚姻、涉外收養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婚姻、收養管理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掛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協助檢查督辦局重要政務和重點工作;負責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文字綜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調處、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負責本局日常黨務工作,指導本局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及人員教育培訓等工作。牽頭組織民政政策調研等工作;牽頭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本局依法行政等工作;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審核和上報備案等工作;承辦本局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務。

優撫安置科

負責擬訂全市優待撫恤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由民政部門管理的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管理工作;負責革命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調整審核報批;負責調查、審核、報批和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負責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指導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服務與管理工作。

雙擁工作科

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雙擁工作規劃和計畫;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市各部門、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開展雙擁工作;溝通軍政聯繫,協調軍民關係,指導軍民共建活動;總結推廣“雙擁”工作先進經驗;負責創建雙擁模範城的職能工作。

社會救災救助科

負責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方案,指導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查災核災和災情上報,指導災後重建和災區生產自救;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含捐贈)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承辦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外的社會捐贈等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減災計畫,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負責對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政策;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負責60年代精減下放老職工有關政策落實工作。擬訂全市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救濟、權益保護政策;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和社會福利企業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本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和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大型慈善活動;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社會事務科

掛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科。負責國家有關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登記、殯葬改革管理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宣傳教育;負責全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並承辦涉外婚姻登記的核報工作;負責辦理兒童收養登記並承辦涉外收養審查登記的有關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和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市際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兒童收養、殯葬、救助機構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行政服務科

掛社會組織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登記管理的政策措施,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監督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活動,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承擔本局行政許可服務職責。

計畫財務科

負責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民政事業資金年度預算並對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管理;擬訂民政財務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捐贈款收支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老齡工作科

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我市老齡工作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劃,擬訂實施意見;督促、檢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的落實情況;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組織承辦市老年人的重大活動。

直屬單位

⒈靖江市殯儀館(靖江市殯葬管理所),座落在西郊,主要提供屍體接送、火化、遺體整容、防腐、靈堂出租等殯儀服務。負責全市的殯葬改革工作,維護殯葬管理秩序,協助殯葬事業單位管理,監督骨灰存放室的建立和使用,村級公益性墓地的長效管理,喪葬用品生產與銷售,指導喪葬習俗的改革。
⒉靖江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主要為安置在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提供服務,落實好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
⒊靖江市救助管理站,主要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
⒋靖江市烈士陵園管理處,主要為社會各界參觀、瞻仰、祭掃烈士提供服務。
5.靖江市光榮院(靖江市兒童福利院),是經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集中供養孤老優撫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是泰州地區唯一的敬養孤老復員軍人、傷殘軍人和烈軍屬的國家特殊優撫事業單位。負責棄嬰(棄兒)、孤殘兒童收養工作。

領導班子

宋亮同志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計財科、募辦、慈善總會(慈善基金會)、救助站工作。
陳安前同志分管黨建、殯改、殯儀館(殯管所)工作。
夏漢濤同志分管優撫安置科、雙擁工作科、干休所、光榮院、烈士陵園管理處工作。
王瑜同志分管社會救災救助科、福利生產辦工作。
錢萍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室、老齡工作科、信訪、工會、綜治、平安創建、安全、婦女工作。
陳靖曙同志分管社會事務科(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收養登記)、行政服務科、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地名辦、婚姻登記處、兒童福利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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