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江蘇省靖江市司法局主要職能:⒈制定、實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⒉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規劃,指導各鎮、各部門開展依法治理工作。⒊管理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⒋管理和指導市公證處及公證業務活動。⒌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⒍管理和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和重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司法所工作及各鎮法律服務工作。⒎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建設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⒏參與假釋、保外就醫、監(所)外執行等五種對象的管理教育,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⒐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⒑承擔公證、律師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報批方面的工作。⒒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⒓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一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局下達工作任務的督查督辦;二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三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四組織和指導全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五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六負責本局的文秘、統計、保密、通訊、印鑑使用、檔案管理和外事工作;七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交通車輛、辦公設備等裝備物資工作;八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經費的預算、決算、日常財務收支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指導、監督系統內的財務工作和房產管理工作;十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安全保衛、文明衛生。政工科
工作職責:一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二管理和指導全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三組織開展系統內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四指導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五承辦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及有關人事、工資工作;六負責局機關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監察室
工作職責:一檢查局機關各部門及下級司法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定、命令中存在的問題,對本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效能監察;二在局黨組統一領導下,負責對局機關人員和司法局管理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進行查處;三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監察工作;四組織實施司法行政系統及歸口管理單位行風建設與行風評議工作。法制宣傳教育科
工作職責:一承擔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二負責擬訂全市普法教育規劃,並對全市普法教育工作予以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三負責全市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的編寫、征訂和發行;四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法制新聞和法制文藝工作;五負責本局對外宣傳的工作;六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地方、行業、基層的依法治理工作;七制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學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管理、協調社會法學教育工作。基層工作科
工作職責:一制定司法所管理工作計畫;二指導、督促、檢查司法所工作,總結推廣經驗,制定改進措施;三組織、指導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四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科
工作職責:一承擔市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監督和考核,並實施獎懲;三指導基層司法所組織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對矯正對象進行法律法規、道德規範、政策形勢、行為規則教育;四指導基層司法所採取適當形式安排社區矯正對象開展社區公益勞動,增強矯正對象的社會責任感;五根據需求,結合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現實表現等,有計畫地組織矯正對象進行心理諮詢引導;六組織對社區矯正工作者進行業務培訓。安置幫教科
工作職責:一承擔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規劃、計畫;三承擔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銜接和登記的管理工作;四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各安置幫教工作接待站工作;六提供信息,培植典型,培訓業務工作人員。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科
工作職責:一制定全市法律服務行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審核法律服務機構設立及年檢工作;三負責法律服務機構有關資格的審核、報批,參與組織法律服務人員專業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公證員及涉外公證員資格的評審、報批工作;四負責對全市法律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五受理對法律服務鑑定機構和人員的投訴,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六負責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沒有法律服務執業資格的機構和人員;七承擔泰州律協靖江分會、靖江市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的日常工作。直屬單位
司法所。工作職責:一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二負責實施社區矯正工作。三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四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五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六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七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民間糾紛處理工作。八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九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工作。十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職責:一組織、管理、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二受理、審批法律援助事項,依照規定的程式指派有關的法律服務機構提供法律援助;三檢查督辦法律服務機構辦理的法律援助事項;四收集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資料,組織協調法律援助的宣傳及交流活動;五指導、監督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活動;六籌集、管理法律援助資金。
靖江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工作職責:一承擔市重大疑難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二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年度計畫、工作制度和考評辦法,指導、督促、檢查全市調解工作;三組織對全市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分析研究全市社會矛盾糾紛的動態、特點和對策;四加強各成員單位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的協調溝通,研究解決跨部門的相關問題;五加強對全市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綜合協調,並負責指導、檢查和督促;六協調解決全市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總結和典型經驗,做好全市重大疑難糾紛統計上報、信息報送以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七承擔對矛盾糾紛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協調調度和督辦指導,直接調處或與有關部門聯合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
領導班子
印江紅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楊澤宏同志負責法律服務管理(律師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分管科室:政策法規科、法律服務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田華同志負責政治思想、黨務、老幹部、公證、法制宣傳、法學教育、婦聯、計畫生育、工會等工作。分管科室:政工科、監察室、公證處、法制宣傳教育科。
高永祥同志負責司法所、社區矯正、幫教安置、人民來信來訪等工作。分管科室: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