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民政局

青陽縣民政局

青陽縣民政局,是青陽縣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宣傳貫徹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青陽縣民政局 青陽縣民政局

2、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全縣經常性社會捐助、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3、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救災抗災工作,掌握和上報災情,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開展減災和生產自救。

4、研究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和新辦福利企業審核上報工作;組織全縣福利彩票的發行;負責管理本級福利資金;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6、負責全縣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辦理烈士稱號和傷殘等級審核和上報;審定優撫對象撫恤優待標準,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

7、負責全縣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各鄉鎮的“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社會團休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9、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10、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組織開展城鎮社區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11、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依法實施婚姻登記管理。

12、組織實施殯葬改革法規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3、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管理工作,承辦鄉(鎮)、村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鄉鎮邊界的管理,調查和調解邊界爭議糾紛。

14、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審核、承辦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實施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

15、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編制匯總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費決算。

16、負責全縣老齡工作。

1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政秘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信訪、保密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普法、執法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及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工作,做好民政事業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縣民政業務統計工作及基礎建設,指導審核局直屬單位的經營服務工作。承辦縣老齡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縣雙擁辦公室

負責全縣擁軍優屬工作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貫徹實施撫恤優待政策法規,完善優撫制度,褒揚革命烈士,審核上報革命烈士稱號和傷殘等級,貫徹執行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優待撫恤標準、辦法;負責紀念烈士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鄉鎮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的協調服務工作,協調軍人接待站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全縣雙擁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和軍民共建活動,承辦縣雙擁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救災救濟股

宣傳貫徹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法規政策;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促檢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實;組織指導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統建設。

負責貫徹各級政府有關生產救災和社會福利事業的方針、政策,並檢查監督執行情況,負責查災、核災及上報災情;管理髮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災款物,組織開展生產自救、互濟互助活動;負責農村社會救災工作和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負責救災物資倉儲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管理、敬老院、社區老年公寓和“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和精簡老職工、下放居民的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全縣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負責全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負責扶貧周轉金管理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局

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其活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取締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取締未經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貫徹執行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規,承辦鄉(鎮)、村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調處邊界和地名爭議,向縣政府提出仲裁建議,管理監督地名標誌。

社會事務股

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和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推廣村民自治活動;貫徹執行《婚姻法》,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負責全縣孤兒、棄嬰的領養工作;主管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二級機構設定

一、青陽縣殯葬管理所

二、青陽縣軍人接待站

三、青陽縣社會福利院

局領導介紹

劉登華同志

劉登華同志:男,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和縣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三項建設、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老齡、財務、統計、審計等工作。

金友貴同志

金友貴同志:男,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兒童)福利中心建設和管理、社會福利企業、黨建、招商引資、政秘、機關事務、文明創建、檔案、保密、安全生產等工作;協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

蘭倫超同志

蘭倫超同志:男,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建設、民間組織管理、地名區劃、社區建設、五保供養、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局包村幫扶、新農村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

沈雍教同志

沈雍教同志:女,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救災救濟、城鄉醫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雙擁、優撫、復退軍人安置、軍休、軍人接待站、烈士陵園管理所、慈善、信訪、宣傳、信息化建設、群團組織、衛生(血防)等工作;協管老齡工作。

胡 強同志

胡 強同志:男,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持紀檢組工作;分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兒救助、政務公開、事務公開、法制建設、行風建設、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協管黨風廉政建設、三項建設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廟前路241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