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名片
青銅峽市攝影協會協會領導
青銅峽市攝影協會理事會名單顧問:馬旅順
主席:李鵬
副主席:黃振忠田永安滕永松
秘書長:曹文德
理事:馬雁寧王文源包樹軍任新雲
閆旭陽宋鳴宋增文李彬
張立華高明袁柏生康毅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青銅峽市攝影工作者協會是青銅峽市各民族攝影工作者自願結合的民眾團體組織,是青銅峽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市廣大攝影工作者和業餘攝影愛好者,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攝影藝術創作上提倡不同形式和風格,鼓勵創新,充分發揮攝影藝術功能,為宣傳青銅峽,促進三個文明建設做貢獻,為繁榮我市的攝影藝術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奮鬥。
第二章 任 務
第三條 本會鼓勵、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加強藝術實踐,努力創作出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統一的、具有民族風格和時代特色的攝影作品。
第四條組織會員開展攝影藝術和技術理論的研究和探討,舉辦攝影藝術作品展覽,交流創作經驗。
第五條 積極培養青年攝影工作者,特別是少數民族青年攝影工作者。
第六條 積極扶持基層攝影組織,輔導民眾業餘攝影活動,有計畫地發展會員,不斷壯大攝影隊伍。
第七條 加強和全區、全國攝影界的聯繫,積極開展對外藝術交流工作。
第八條 加強協會建設,廣泛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提高協會的凝聚力。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從事攝影創作,作品在區、市級攝影展覽中入選兩幅或者在刊物發表作品兩幅以上,均可申請參加入會。
第十條 凡志願加入本會者,須經兩名會員介紹,並填寫入會申請書,附交攝影作品兩幅或著作,經本會主席團會議通過後,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一條 本會會員志願加入自治區攝影家協會者,經本人提出申請,主席團會議通過後,上報自治區攝影家協會。
第十二條自治區攝影家協會、吳忠市攝影家協會在本市的會員,均為本會的當然會員。
第十三條 對本會做出重大貢獻,並經常關注攝影事業發展的企業家,經主席團會議批准,作為本會榮譽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對本會的工作有建議、監督、批評和向上級組織申訴的權利。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參加本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4、在自己的藝術作品被侵權時,有權要求協會按照《國家著作權及實施條例》對自己的作品給予權益保護。
第十五條 會員應盡以下義務:
1、遵守本會會章,執行本會決議,關心本會工作,按時繳納會費。
2、積極完成本會委託的各項任務,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第十六條 會員因犯罪受法律制裁被剝奪公民權利,違反本會章程,破壞本會工作,假借本會名義進行違法活動,經本會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取消或停止其會籍。
第十七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但需本人提出申請,經主席團會議通過方可確認。會員三年不繳納會費又無正當理由者,按自動退會處理。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八條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在大會閉幕期間,由理事會主席團負責本會工作。
第十九條 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條 理事會選舉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報市文聯通過後,任命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織常務理事會。正、副秘書長協助正、副主席處理本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會必要時設名譽主席、顧問若干名,由德高望重、攝影藝術造詣深、在民眾中影響較大的同志擔任。名譽主席和顧問由主席提名,理事會通過。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會員會費;3、社會贊助;4、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會章程修改權屬於會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四條 本會章程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