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人民法院

青羊區人民法院現有在編人員83人,其中法官68人,其他工作人員15人。 法院先後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班子”、“行政審判先進單位”、“嚴打先進集體”,8人次獲省法院、市法院、市政法委表彰。 青羊區人民法院始終不渝地把維護社會穩定、最佳化市場經濟秩序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創造性開展了“信訪聯動工作機制”、“院庭長聯合信訪接待制”。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地處成都市中心城區,位於成都市江漢路222號,轄區面積67.8平方公里,人口45萬,轄14個街道辦事處。法院建築面積1930平方米,現有大小審判法庭8個,面積390平方米。 青羊區人民法院現有在編人員83人,其中法官68人,其他工作人員15人。法院現具有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學歷50人,大專學歷31人。通過公開競爭,法院選任審判長12人、執行長6人。全院人員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勇於實踐、穩步改革,切實地履行了法律所賦予的職責,為轄區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做出了重要貢獻。近兩年來,全院收案持續保持在5300件以上,結案在4800件以上,結案率在90%以上,其中執行案件結案率70%以上。法院先後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班子”、“行政審判先進單位”、“嚴打先進集體”,8人次獲省法院、市法院、市政法委表彰。 青羊區人民法院始終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這一永恆的司法主題,通過細化案件流程管理、量化工作細則、完善案件質量考核體系、明確院庭長、審判(執行)人員的許可權,讓人民民眾真切地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正與效率。法院在成都市率先推行了“執行聯絡員制度”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隨同執行制度”,提高了執行工作效率、增強了民眾對執行工作的理解。結合省、市黨政機關集中分布於轄區內的特點,法院率先開展了行政審判工作,以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己任的行政審判工作一直名列全省前茅。根據民眾的需要,法院及時設立了“便民法庭”、“巡迴法庭”,把麻煩留給自己,把方便讓給民眾,實踐“司法為民”的理念。 青羊區人民法院始終不渝地把維護社會穩定、最佳化市場經濟秩序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創造性開展了“信訪聯動工作機制”、“院庭長聯合信訪接待制”。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法院始終強化大局意識,努力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妥善的處置了諸如70餘家單位和個人訴成都市星星外語學校債務糾紛案、甘孜州理塘縣十六戶藏民不服青羊區工商局行政處罰決定案等一批涉及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的案件,沒有出現一起矛盾激化的情況,受到轄區及上級黨委和政府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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