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港航管理所

3、承擔全縣水路建設的行業管理。 6、受交通局委託承擔全縣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 7、受交通局委託承擔全縣港口的行業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水路交通建設和養護、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檢驗、水路運輸、港口、航道、水路規費稽徵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
2、參與編制全縣航道發展、港口布局、水路交通建設、水路運輸發展規劃,編制全縣水路交通建設、養護、稽徵、運政、港政、海事、船檢等年度計畫草案,承擔規劃、計畫的實施以及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3、承擔全縣水路建設的行業管理。參與水路重點工程及水路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交、竣工驗收。
4、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船舶的法定檢驗管理。指導全縣船廠、船舶設計單位和船舶技術中介服務機構的上述法定檢驗受理條件。5、承擔全縣水路運輸、港口和水路建設安全生產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內河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監督、危險貨物監管、船舶管理、船公司SMS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通航管理和船員管理工作,指導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6、受交通局委託承擔全縣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管理全縣水路運輸服務業、營運船舶的經營資質、經營行為以及運力結構調整和經營主體結構調整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縣重點物資、軍事物資、搶險救災物資和新老兵、節日旅客的水路運輸工作。組織全縣水運市場、水運經濟、港口生產等調查研究,匯總發布水運信息;負責全縣水運運輸、港口碼頭等行業統計工作;調處重大水路客、貨運輸質量等事故。
7、受交通局委託承擔全縣港口的行業管理。制訂全縣重要港口名錄;承擔全縣建設項目使用港口岸線的審批管理;管理全縣港口經營和港口理貨的市場準入以及港口經營行為;指導全縣對外開放港口設施保全工作;監督、協調引航行政管理;指導、協調疏港工作。
8、受交通局委託承擔全縣航政管理和航道及航道設施的管理養護。管理全縣臨、跨(攔)航道建築物通航標準和技術尺度要求、內河幹線航道綠化和船舶流量觀測;組織編報幹線航道技術等級;處理水資源綜合利用中與航道管理和航運有關的事宜。
9、編報水路行業的財務、統計等各項報表。
10、承擔全縣港航事業規費的徵收、稽查。負責規費票據管理。
11、推動全縣水路交通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全縣港航管理系統科技、設備、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港航系統和水路重點工程科技項目的開發、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
12、承擔全縣港航管理系統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水路交通建設、養護、船舶檢驗、海事、航政、運政、港政、稽徵等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專業培訓。
13、承擔全縣水路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創建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水路交通行業行風建設的監督、檢查。
14、參與水路戰備項目的前期和建設管理工作,完成水路交通戰備保障任務。
15、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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