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

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成立於2011年,隸屬於青海省環境保護廳,由青海省政府批准組建。

組建成立

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 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

為推動生態立省戰略實施、進一步加強環保部門職責、完善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預警體系建設,2011年8月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以青編髮〔2011〕22號檔案向省環保廳下發了《關於成立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的批覆》,同意成立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為省環保廳管理的公益類縣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18名、縣級領導職數3名。標誌著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事業邁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2011年12月2日,由青海省政府批准組建的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正式掛牌啟運,青海省政府副省長馬順清和環保部相關司局、部環境衛星套用中心、西北環保督查中心以及省內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揭牌儀式。中心的正式啟運標誌著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事業邁入了一個新的里程。

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內在要求加強生態監測和評估工作,建設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中開展以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為主的生態補償機制內在要求加強生態監測與評估工作,一些重大生態工程向縱深發展也迫切要求生態監測和評估不斷跟進跟上,青海省委省政府審時度勢,做出了加強生態監測和預警的決策,青海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應運而生。

主要職責

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

承擔我省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評價的技術監測等基礎性工作;

承擔重大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成效評估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的遙感監測工作;

開展全省環境質量預測預警及變化趨勢的綜合評估;

開展生態監測科學研究和國際、國內生態環境監測交流合作。

業務重點

青海作為全國的大江大河發源地和重要的淡水資源補給地,是我國乃至亞洲重要的生態屏障,其不可替代的生態地位的特殊性,使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在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中的基礎及支撐作用愈發突出。在以往單部門、分領域生態調查的基礎上,在大力實施國務院批准的《青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總體規劃》有力促進和需求推動下,青海生態監測和遙感進入了新階段,按照整合部門資源、省部省院合作、天地一體連續監測、綜合動態評估的總體思路,初步形成了三江源生態環境遙感動態監測技術評估體系,為三江源生態環境變化的分析提供了科學動態的數據支撐,為三江源工程實施效果評估提供了技術支撐。

青海省生態環境遙感監測中心將綜合運用遙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手段,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和地理信息平台,完善資料庫和信息查詢系統,進一步強化部門合作機制,實現與全國生態環境信息資源互聯共享。並定期對生態環境變化狀況、生態系統結構、生態功能、生態敏感性、資源環境承載力以及生態恢復修復效果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努力為重大生態工程實施效果評估做好服務,努力為三江源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建立生態系統功能服務評估體系和績效考評機製做好服務,努力為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做好服務。在此基礎上,做出青海環境監測的特色,創出青海環境監測的品牌,為深入實施“生態立省”戰略、構建青藏高原生態安全螢幕障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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