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將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上升為國家戰略,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推進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分工方案。

基本信息

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將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上升為國家戰略,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推進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分工方案。

組織保障

成立青海省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領導小組(另行發文),統籌協調和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具體分工

(一)推動鹽湖 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上升到國家戰略。由省科技廳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全面系統地分析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在國家戰略中的重要地位,結合我省鹽湖資源稟賦和發展實際,積極借鑑中科院、工程院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研究成果,於6月底前提出將鹽湖資源綜合利用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意見建議,並起草完成上報國務院的《關於加快推進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報告》。

(二)完善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規劃。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結合國務院批覆的《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總體規劃》、省政府批覆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主導產業體系規劃》及中科院、工程院關於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的研究成果,進一步梳理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發展思路,研究提出鹽湖資源綜合開發規劃路線圖,初步編制完成《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方案)》,於6月底前上報省政府。在此基礎上,對《總規》進行修編。

(三)謀劃重大項目。由各有關單位分別編制方案,按近中遠期時序,謀劃一批重大項目。在此基礎上,從中篩選出產業關聯度高、牽動性強的、具有關鍵作用的項目,於4月底前報送省發展改革委,並分別爭取國家重大專項支持。

1.資源勘探。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進一步摸清我省鹽湖資源儲量狀況,包括稀有金屬資源;編製鹽湖資源勘查、配置及土地配置方案,提出重大項目。

2.科技攻關。由省科技廳負責,編製鹽湖資源科技攻關方案,提出重大項目。

3.產業項目。由省經委負責,編製鹽湖資源產業發展方案,提出重大項目。

4.配套支撐項目。由省教育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金融辦、省電力公司、青藏鐵路公司、青海機場公司、海西州政府、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等相關單位分別按照各自職責,編制配套支撐建設方案,提出重大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後統籌安排項目申報工作。

(四)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舉措。由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金融辦、省國稅局、省地稅局、海西州政府(同時負責徵求並匯總整理轄區重點企業的意見建議)、柴達木循化經濟試驗區管委會、中科院青海鹽湖研究所等單位分別按照各自職責,從國家、省級兩個層面,提出需要支持的政策建議和相關舉措,於4月底前報送省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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